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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广东龙氏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涂料印花粘合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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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广东龙氏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涂料印花粘合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龙氏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涂料印花粘合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广东龙氏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涂料印花粘合剂扩建项目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振兴路2号

  广东省职卫安全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本扩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20%。项目拟在现有项目的厂区内,在不新增用地面积情况下,利用现有项目空置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水性涂料印花粘合剂的生产线,年产水性涂料印花粘合剂1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热水制备更换废水、冷却塔更换废水和剩余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VOCs、氨气和臭气浓度经“水喷淋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通排风后,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包装桶、过滤滤渣、实验室废液、喷淋废水和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滤芯交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过滤滤渣、实验室废液、喷淋废水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利用。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联系我们:0763-12345主办:清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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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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