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有4大项目20年经营权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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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凉墟文化产业示范带政府投入的可运营资产经营已经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高州市华荔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内容:示范带(一期)建设项目政府投入资金的可运营资产由以下四大部分功能区组成:
(一)高凉菜系培训基地(原产权单位为高州市曹江粮食管理所)
内设喜籺所、高凉府宴会厅、停车场、博物馆、老黎酒厂、培训教室、学生宿舍等。
1.传承发扬高凉菜系为目的,开拓发展高凉郡特色美食餐饮品牌,打造传统高凉美食与新潮元素相结合的新派餐饮平台。
2.培训高素质高凉菜系餐饮名厨。
3.依托曹江特色农产品深薯资源优势,以本土深薯为主材,研发推广新中式烘焙产品,将农产品零食、礼品化,进一步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
4.展示高凉古郡历史文化,增强公众了解高凉古郡历史沿革知识面和文化内涵,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
(二)农业农创园(原产权单位为高州市曹江供销社)
内设特色农产品销售、展示、体验区。
主要功能用途:打造具有本土文化特色、为农业创业者和农业商贸人士提供创业平台的综合农创园。
(三)江边广场建筑(原产权单位为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曹江食品公司)
主要功能用途:为举办晚会、演出、宣传推广等群体性活动以及群众休闲、观光、商业配套等提供场所。
(四)挨酿坊美食街区(原产权单位为高州市曹江镇帅堂经济联合社)
内设餐饮、小吃、文创街和木偶剧场、戏曲广场等。
1.打造传承、弘扬本土特色美食文化、彰显高凉风土人情的美食村落。
2.招标范围:高凉墟文化产业示范带政府投入的可运营资产的投资、融资、升级、改造、运营等工作的承租者。
3.合作模式:高州市华荔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方签署《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项目公司承租上述四大部分资产,并进行统筹招商运营,以覆盖经营成本、还本付息、回收投资、应缴税金并获得投资回报。
4.承租期:自协议生效日起20年(含1年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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