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项目1930套!租金1784元月㎡起先到先得!配完即止!面向宝安区全区企业配租!
据宝安区住建局消息,宝安区现面向全区企业配租8个项目的人才住房,目前可配租套数为1930套,房源为日常化受理,配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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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街道大洋田工业区万丰社区的万丰大洋田
松岗街道沙浦围工业大道的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PPP
沙井街道沙中路63号的星河荣御
燕罗街道广田路1号的华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
福永街道翠岗西路与立新南路交会处的怀德富德商务大厦
福海街道新和新兴工业园三区一期B2宿舍楼的福海人才房
松岗街道艺展四路8号的满京华青年公寓
目前可配租套数为1930套,其中一房1764套,二房62套,四房104套。因属于动态配租中,具体以选房签约当天数据为准。
配租对象为注册地是宝安区的合法经营企业和机构。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库申报。
据悉,本批房源为日常化受理,配完即止。具体受理地点、联系方式可登录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了解。
关于面向全区企业日常化配租万丰大洋田等8个项目人才住房的通告
信息来源: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2-04 11:31
为解决我区重点企业人才住房问题,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全区企业日常化配租万丰大洋田、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PPP、星河荣御、海宾公寓、华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怀德富德商务大厦、福海人才房、满京华青年公寓等8个项目人才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配租以下房源8个项目(具体详见附件1):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大洋田工业区万丰社区。
(二)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PPP项目
项目位于安区松岗街道办沙浦围社区,东临宝安大道,离
项目位于深圳市沙井街道沙井路和沙中路交汇处。
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海街道水库边5号,邻立新水库、凤凰山,
项目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广田路1号。
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翠岗西路与立新南路交汇处。
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新兴工业园三区一期B2宿舍楼。
项目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艺展四路8号。
注册地为宝安区的合法经营企业和机构。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一房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两房房源面向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科级及以上职务、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家庭成员(含申请人、配偶、子女、具有深户或有效在深居住证的申请人父母以及申请人配偶父母)为3人以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四房房源需合租,按间配租,合租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
学历、职称、技术等级、住房情况等条件以宝安区住房保障中心系统资格核查结果为准,如入住前不符合条件将不予安排办理入住手续,如入住后发生信息变更导致不符合入住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因本次定向配租项目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企业与房源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首次租期不超过3年,故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蕞新规定进行处理。
万丰大洋田项目租金:21.295元/月/㎡;
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PPP项目租金:23.33元/月/㎡;
星河荣御项目租金:27.99元/月/㎡;
海宾公寓项目租金:23.25元/月/㎡;
华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租金:17.84元/月/㎡;
怀德富德商务大厦项目租金:31.72元/月/㎡;
福海人才房项目租金:27.85元/月/㎡;
满京华青年公寓项目租金:26.14元/月/㎡;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蕞终以合同签订时深圳市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一)本批房源为日常化受理,配完即止。
(三)有认租意向的企业可于提前预约看房。各项目预约电线。
(二)纸质材料申报,企业系统申报后请在受理时间内将职工住房认租表(附件4)、企业认租汇总表(附件5)、企业信息采集表(附件6)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街道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认租申请进行初审后,每周五前填报街道汇总表移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街道汇总的认租信息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与房源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一)请认线关于房源套数及相关费用情况等重要信息。申报企业务必充分告知申请人本次房源实际情况,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二)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咨询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的意见。
(三)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
(四)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企业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入住人员已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同时退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六)承租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房源所在街道需对企业内部分配规则予以审查,确保住房配租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经审核后的分配规则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
(七)企业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八)其他规定详见《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分配实施细则》(附件6)。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面向宝安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房源套数及相关情况表
2.2020年度宝安区人才住房重点企业名录
7.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分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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