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关于大浪街道龙胜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通告
为做好大浪街道龙胜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实施工作,特发布此通告,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浪街道龙胜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
二、项目位置: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和平路与工业西路交汇处西北侧,龙胜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住宅类物业编号为1-45#、1-46#、1-47#的房屋。
三、房屋征收部门: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五、委托内容:对项目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构筑(附属)物、其他附着物等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以上资质(暂定期内的三级除外)。
七、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携带原件核验)
(一)《大浪街道龙胜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1);
(二)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选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提交上述资料;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18:00止;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龙华区工业路商会大厦3楼);联系人:廖工,联系电线,;
(四)选取方式:被征收人协商选取;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一)本次公告是为了建立大浪街道龙胜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蕞终确定1家评估机构从事大浪街道龙胜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
(三)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当在公告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资料,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进入大浪街道龙胜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的评估机构应参与协商会议和摇号工作,不得缺席。
附件:1.大浪街道龙胜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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