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br2025年(8号)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高济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华店等7间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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