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罗湖区爱国路轻工业综合楼2栋5层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罗湖区爱国路轻工业综合楼2栋5层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1002号外贸轻工大厦
2020年07月20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物业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1002号外贸轻工大厦2号楼。有权属证明资料。
经直管企业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1、承租方需为深圳市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或组织;
2、承租方在工商信息登记中无异常记录(提供工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租方须依法纳税(提供2019年度及2020年1-4月完税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承租方须承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用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提供2019年度及2020年1-4月完税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4承诺函;
1、承租方承租期间不得转租,应按出租房屋用途合法使用本物业,并承担因违法违章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承租方对本物业的装修方案须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2、承租方签定《公开招租结果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物业招租成交公示”截止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另行约定、租赁安全协议,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4、承租方不得以水、电等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需求等为由而向招租方提出赔偿(补偿)或拒交迟交租金、水电物管等费用。
5、承租方需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各项因使用承租物业时产生的费用。
6、到期退租的,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查看该物业的,可到物业所在地与招租方联系。
2、若承租方需办理消防批文的,须承租方自费、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与实际使用用途相符的消防批文,若因承租方未能办理相关手续而导致未能营业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3、承租方如下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的主体材料和其它证明文件的;
4、若遇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的,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但招租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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