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旺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离型纸20000吨、离型膜15000吨、不干胶标签纸3000吨厂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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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旺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离型纸20000吨、离型膜15000吨、不干胶标签纸3000吨厂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12-08 11:47
报来《广东旺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离型纸20000吨、离型膜15000吨、不干胶标签纸3000吨厂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的相关要求,参考《广东旺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离型纸20000吨、离型膜15000吨、不干胶标签纸3000吨功能性薄膜厂房建设项目技术评审意见》,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广东旺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离型纸20000吨、离型膜15000吨、不干胶标签纸3000吨厂房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年产离型纸20000吨(34483万平方米)、离型膜15000吨(3000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纸3000吨(2500万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柔板印刷机、超级压光机、烘箱、淋膜机、涂硅机、导热油炉、冷水机组、空压机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857.8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76.51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55.91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6.31吨;离型纸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42.17千克标准煤/万平方米、离型膜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30.31千克标准煤/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纸单位产品能耗195.55千克标准煤/万平方米。项目碳排放主要指标: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8088.29吨,其中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不高于3134.94吨,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不高于4953.35吨;离型纸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113.28千克二氧化碳/万平方米、离型膜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66.3千克二氧化碳/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纸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883.54千克二氧化碳/万平方米。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 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
五、请你司按照节能承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如发现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将依法处理,并通过“信用惠州网”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承办:博罗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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