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广东分行与湛江开发区签订160亿元融资合作协议
30日下午,湛江开发区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160亿元融资合作协议和14亿元的项目借款合同。记者 陈煜 摄
湛江日报广州专电开发区加快发展迎来新的支持和机遇。30日下午,湛江开发区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160亿元的融资合作协议和14亿元的项目借款合同,标志着国开行广东分行与我市的合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市领导刘小华、陈岸明,国开行广东分行行长吴德礼、副行长李品武,以及坡头区、开发区、市金融局、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见证签约仪式。
仪式上,国开行广东分行副行长李品武与湛江市委常委、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许顺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与湛江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再华签订了《借款合同》。
根据协议,双方将按照相互支持、实现双赢的原则,进一步发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协调优势和开发银行中长期投融资综合服务优势,围绕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通过规划先行、政策引导、市场建设、融资推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金融环境、市场环境,共同促进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力银行作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对国家开发银行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业务发展给予组织协调和政策支持。开发银行在规划先行的基础上,提供贷款、投资、债券、租赁、证券相结合的综合金融服务,并联合其他金融机构以组建银团等方式组织和引领社会资金,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城镇化建设、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国际合作和企业“走出去”、农业产业化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土地收储整治、围海造地、中小企业发展、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等项目,提供全面的融资、融智支持。“十二五”期间,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融资需求,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力争提供160亿元的综合金融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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