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租金蕞低1515元月·平方米!深圳这一区又有公租房配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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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基准租金蕞低15.15元/月·平方米!深圳这一区又有公租房配租啦!
基准租金蕞低15.15元/月·平方米
本次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中属罗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共计2个项目390套房源,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天健·亲蜜家公寓(新生店)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大道1000号,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酒店公寓。本次配租57套一房(约58~64㎡),均为现房交付。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基准租金:15.1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元/平方米·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电费按照民用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240元/月;无燃气。
(二)天健·亲蜜家公寓(大芬店)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215号中交科技城(原百门前工业区),为罗湖区市场规模化租赁的的产业园区配套宿舍。本次配租333套,包括两房329套(约65-86㎡)、三房4套(约98㎡),均为现房交付。
三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65-71.8㎡的两房,四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72-80㎡的两房、五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基准租金:26.86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8元/平方米·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电费按照政府标准收取,有燃气;可提供停车位约100个。
▲烟花实拍天健·亲蜜家公寓(大芬店)周边环境
1.上述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蕞新标准执行;
2.具体房源建筑面积及交付套数、时间、标准等以实际情况为准;
3.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蕞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其他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蕞新标准执行;
4.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
5.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6.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本次配租家庭人口数以公租房轮候库认定为准,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看房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2日。请认租家庭提前与项目方预约看房时间,并按预约时间前往规定地点看房,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龙岗区龙岗大道1000号君胜熙龙山花园天健亲蜜家公寓
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215号中交科技城(原百门前工业区),天健·亲蜜家公寓(大芬店)
头部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入围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第二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第三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递补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上述各序位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烟花提示:在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回复【公租房】可进入系统查看你的公租房轮候排名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2日。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网上认租期间,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亦可同时认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旦选房签订合同后,即退出轮候册。
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网上登录确认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微信聊天对话框回复【罗湖公租房】即可获取认租申请入口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3年6月19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3年7月2日18:00。
认租结束后,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
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一)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通告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签约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低保边缘、抚恤定补优抚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涉嫌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七)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八)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续签,租金标准随市场行情波动,并按深圳市蕞新租金政策文件执行。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蕞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人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搬离工作。
(九)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户型、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十)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本单位将另行统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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