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招商引资十三条”进一步降低前期土地利用成本
3月10日,据天津市发改委网站,近日天津市发布《天津市促进招商引资扩大社会投资若干措施(暂行)》,共包括十三条措施,提出从全市层面高位推动招商工作,着力引入增量资源,同步推动存量资源快速释放,进一步补齐社会投资短板,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其中提出,加强招商引资与规划工作的衔接,对经论证确有必要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土地,采用并联方式履行方案编制、公示、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规划审批效率。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土地出让等政策,在之前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前期土地利用成本。统筹各区招商工作,指导各区对照产业目录明确1至2个优势产业,在政策培育期内给予支持,鼓励各区开展招商合作,减少同质化竞争,与财政部门跨区合作项目利益共享暂行办法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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