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来了!在15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试点
日前,《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部署在15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2020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是引导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旨在通过充分发挥评价指标“指挥棒”作用和评价结果“体检表”作用,引导资源要素向高效领域和优质企业聚集,推动各方加快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增强竞争力,更好监测评估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2019年初,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试点”。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包含了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但范围更广、内容更为丰富。”对此,省工信厅副厅长吴东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工作话你知”微访谈栏目中表示。
吴东文介绍,简单来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就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用一套全新视角下的指标体系去评价每个制造业企业、各个区域,得到一组量化分数,然后主要按照分值从高到低排序,把企业或区域分为不同类别,对不同类别对象实施一些功能性政策,促进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和高效区域聚集。
《通知》指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评价后施策、先扶优后汰劣、先企业后区域”的原则稳步推进。2020年主要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企业发展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并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产业集聚地)为对象开展区域高质量发展试评价。
对此,《通知》进行了详细说明。比如,对于规上制造业企业,采用“6+1+X”指标体系。其中,“6”指“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等指标。“1”指“单位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当量”指标,适用于重点排放监测企业。“X”指各评价主体结合实际需要设置的特色指标及加分、扣分项。
对于规下制造业企业,考虑到数据可得性,用“2+X”指标体系。“2”指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X”指科技创新、质量、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指标及加减分项目。
其中,“6+1”“2”为全省通用指标;“X”由各评价主体自行增设,不要求各地区一致。
据参与2019年头部批评价试点工作的广东省产业园区协会负责人田虹介绍,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是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此次在所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启动全面试点,将进一步促进工业园区从“拼规模、拼土地”粗放式发展转向“拼效益、拼质量”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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