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河源市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河源市东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河源市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请示》(河府〔2020〕3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东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请严格按该方案局部修改东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建设用地规模为136.5938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共11块,分别位于顺天镇牛潭村和牛生塘村,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26.4491公顷(含耕地5.0532公顷),建设用地1.4158公顷、未利用地8.7289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了136.5938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共120块,分别位于新回龙镇径尾村、下洞村、留洞村、小径村、甘背塘村、泥岭村和南山下村,锡场镇林石村、林禾村、水库村、河洞村、新岛村、治溪村和鸟桂村,半江镇竹园村、左拔村、半江村和横輋村,涧头镇涧头村、新田村、洋潭村、茶果场、乐平村、乐源村和新坝村,双江镇新田村,新港镇青溪村、杨梅村、李田村、双田村和半坑村,灯塔镇玉井村、黄土岭村、莲塘村和灯塔村,义合镇曲滩村,骆湖镇杨坑村,船塘镇福坑村、龙江村、船塘村、凹头村和李田村,上莞镇太阳村,曾田镇曾田村,蓝口镇礤下村、礤头村、土陂村、杨柳村和赤江村,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20.352公顷(含耕地36.1924公顷),未利用地16.241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确保项目在后续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充分落实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粮食产能不降低等要求。
四、请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版权声明:本文由本站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