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前言 广东省陆域土地总面积 1797.57 万公顷 ,位于中国大陆南部北纬 20?09′,25?31′,东经 109?45′,117?20′之间。地势北高南低,海陆兼备,港 湾众多,大陆岸线 公里,沿海滩涂资源十分丰富;地貌类型复杂,以丘陵 为主,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广东省 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 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 现和谐的人地关系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广东省 的土地利用做出历史性、危机性、战略性的安排,解决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 “两难”问题,促进和保障广东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 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 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为促进广东 “面向世界,服务全国,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 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广东省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主线,围绕着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区域协调和土地空间管制等内容,阐明规划期内广东省的土地 利用战略,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对《全国纲要》下达的各项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制定了具体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基期为 2005 年,规划期为 2006,2020 年,近期为 2010 年。土地基础 数据采用 2005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规划范围为广东省 1797.57 万公顷的陆 域土地,包括 21 个地级以上市。
头部章 规划背景与形势分析 头部节 规划修编背景分析 一、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工业化、城市化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 瞩目的巨大成就。1996 年 广东省 GDP 为 6835 亿元,人均 GDP 为 9139 元,头部、 第二、第三产业在 GDP 中比例为 13.7?48.4?37.9,城市化水平为 30.4%;2005 年广 东省 GDP 达到 22367 亿元,人均 GDP 达到 24438 元,头部、第二、第三产业在 GDP 中比例是 6.2?50.7?43.1,城市化水平为 60.7%。短短十年间,GDP 增长 227%,人 均 GDP 增长 167%,第二、第三产业分别提高了 2.3%、5.2%,城市化水平提高了近 一倍。广东的 GDP、财政收入、进出口总额等多项经济指标连续多年均位居全国第 一,以占全国不到 1/50 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全国约 1/8 的经济总量、1/7 的财政 收入,在全国发挥了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作用。 二、资源环境制约日益突出 广东处于改革开放前沿,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走在全国前面,经济社会发 展中资源环境制约尤其是土地资源制约也暴露得比较早、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以下 四个方面:一是长期以来,资源消耗型与投资驱动型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占据主导 地位,导致土地资源过度消耗、环境质量下降、资源支撑能力减弱、土地利用总体 效益不高;二是人地关系的矛盾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日 趋尖锐;三是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资 源“瓶颈”制约特征明显;四是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难以协调,耕地和基本农田保 护压力不断增大。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根据 2005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省土地总面积 1797.57 万公顷(详见表 1)。 表 1 广东省 2005 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万公顷、% 农用地 地类 其他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农用地 面积 1494.07 295.27 92.48 1015.74 2.76 87.82 占全省面积 83.12 16.43 5.14 56.51 0.15 4.89 建设用地 未利 地类 农村居 交通水 合计 小计 城镇工矿 用地 民点 利用地 面积 171.53 66.58 65.30 39.65 131.97 1797.57 占全省面积 9.54 3.70 3.63 2.21 7.34 100.00 注:1、表中部分数据不闭合,是尾数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非计算错误,下同; 2、广东为渔业养殖大省,根据《广东省优势水产品发展布局规划》,2005 年 渔业用地面积为 38.02 万公顷,含在其他农用地中。 全省农用地面积为 1494.07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3.12%;建设用地面积为 171.53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54%;未利用地 131.97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34%。 二、耕地面积减少较多,建设用地增长过快 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竞争筹码,导致城镇用地和工业用地 无序扩张、用地结构不尽合理。1996,2005 年,全省耕地减少 30.17 万公顷,年均 减少 3.35 万公顷(剔除 1996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时遗漏变更的 8.67 万公顷后,实
际减少 21.50 万公顷,年均减少 2.39 万公顷),减少幅度较大;建设用地面积增加 28.97 万公顷,年均增加 3.22 万公顷,增长速度过快。
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 广东省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虽然在国内居各省份前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 距明显,单位土地产出仅相当于日本的 13.33%、韩国的 15.38%、德国的 18.52%。 根据 2005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四查清、四对照”的成果,全省有低效 建设用地 13.33 万公顷,城镇存量土地 3.5 万公顷。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集中体现在农村建设用地上。2005 年,全省农 村低效用地 7.02 万公顷(占低效用地总量的 53%),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181 平方米/人,超过《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 50,150 平方米的标准。全省各地存在不少“超面积住宅”、“一户多宅”和“空 心村”现象。 四、区域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差距明显 2005 年,珠三角平原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即建设用地规模占区域土地总面 积的比例)为 15.11%,建设用地规模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量的 48%;粤东沿海区、粤西 沿海区、粤西北山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分别是 12.14%、10.34%、4.73%,建设用 地规模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11%、20%、21%。区域之间土地开发利用 强度差距明显,建设用地增量长期过度集中于珠三角地区。 第三节 规划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挑战 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1996,2005 年,广东省建设用地增量年均 3.22 万公顷,《全国纲要》下达广东 省 2006,2020 年的年均建设用地增量仅 1.94 万公顷,与历史用地情况相比,建设 用地增量规模存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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