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珠三角产业转移园B区地段(地号0201090047)工业用地拍卖公告(头部次)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6日10时至2017年6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珠三角产业转移园B区地段(地号0201090047)工业用地。不动产证号惠东国用(2009)第020034号,证载土地面积为22938.79平方米,土地面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土地、资产详细信息请查看评估报告书或本页面蕞下方附件。拍卖物土地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代理人与竞买人须在2017年6月1日下午3时至5时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提交竞买所需的委托材料可先咨询,材料不全不予接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联系,咨询电线,展示看样的时间详见或拨打咨询电话。(我院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经本案合议庭合议辅助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0元,该标的物成交后由被执行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100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三、竞得人须在2017年6月28日前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中心城支行,账号:18),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同诚评字(2016A)12WYQF第002号评估报告)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珠三角产业转移园B区地段(地号0201090047)工业用地
不动产证号: 惠东国用(2009)第020034号
未告知(买受人自行核实,详见评估报告)
1、本案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2、抵押:未告知(买受人自行核实)
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土地现状为准。
1、拍卖对象: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珠三角产业转移园B区地段(地号0201090047)工业用地 ,使用权面积:22938.79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工业,详细情况请联系、查看评估报告及到现场看房。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B、拍卖物土地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蕞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土地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惠州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受托方在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书面告知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5、该宗地块目前现状,由竞买人自行核实相关情况,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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