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优惠政策
园区内投资兴办的企业,均享受清远市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
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额已完成5亿元以上,或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或上缴税收超过1亿元以上,或获得国家的驰名商标、国家名牌产品和省的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及世界500强企业,或获得国家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市政府批准财政奖励优惠可延长五年。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河北石家庄高质量发展新观察:强产业 补短板 惠民生
六连升!温州高新区全国排名再创新高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专家赴开鲁工业园区指导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
科尔沁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总结部署会召开
淄博经开区全力打造“建设强区”
大力实施“五大行动” 高质量宣传助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天津经开区推出六大行动 推动三地全领域协同发展
挖潜 引源 搭台 岳阳经开区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增长极
宣城宁国市“二次创业”助推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淮安经开区一季度重特大项目集中开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世奥国际中心B座2207
版权声明:本文由本站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