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序名 号称 产 业 共 建 ( 转 移 ) 1 政 策 政策来源 广东省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 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 北产业共建的财政 扶持政策》 (粤财工〔2016〕384 号) 优惠 内容 普惠性 事后财政 奖补 一次性 叠加财政 奖补 优惠条件 奖励标准 1.企业入园投产起第 1-3 年,奖补金额=该企 2018 年前动工建设或 2020 年建成投产的规模以 业当年度财政贡献量的 40%。 上珠三角产业共建(转移)企业,投产当年起连续 5 2.企业入园投产起 4-5 年,奖补金额=该企业 年,按对园区所在地财政贡献量的一定比例进行奖 当年度财政贡献量的 20%。 补。 (财政贡献量参考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入库的 企业所得税额+增值税额) 大型骨干企业、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企业、 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中国制造业企业 500 强(含 全资子公司、控股企业)在粤东西北省产业园投资(控 股)制造业企业。 按企业或项目所在园区内实际新增的固定资 产投资额不超过 30%比例按年度予以奖励。每 家累计蕞高不超过 1 亿元。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视其规模及研发能力 随同企业总部或生产性环节一起转移进入粤东西 按每家一次性奖励 300 万元至 1000 万元; 北地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 2.属于分支机构,视其规模及研发能力按每 家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 300 万元; 转移进入粤东西北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 2.纳入省高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 励 100 万元。 省级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 按企业在粤东西北地区实际新增的固定资产 平台整体转移进入粤东西北地区或者在粤东西北地 投资额不超过 30%比例按年度予以奖励,每家 区设立分支机构。 累计蕞高不超过 500 万元。 高 广东省 新 2 企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 业 业培育工作实施 细则》 政 (粤科函高字 策 〔2016〕1737 号) 序名 号 称 政策来源 科技 创新奖 优惠 内容 高新企业培育入、出库。 优惠条件 对入库和出库均按照“企业上年度纳税所得 额的 5%的比例”计算奖补,奖补资金不低于 30 万,不高于 300 万,企业在成功通过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出库后,总共可获得 60-600 万的奖补。 奖励标准 降低企业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税优惠 50%。(蕞低不超过法定税 额) 税费成本 企业亩产税收在行业平均亩产税收 200%、150%、 分别给予缴纳土地使用税 100%、75%、50% 100%以上。 的财政扶持。 降低企业 用地成本 1.重点项目继续实行工业用地 50 年出让政 策; 经园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属园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 2.非重点项目,试行弹性出让,出让年限在 20 年-50 年之间按实际项目情况确定。 降 降低企业 社会保险 入园企业。 2016-2018 年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降 20% 以上。 低 韶关市 成本 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适当 失 业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费 率 将 实 行 0.48% 、 下浮费率。 0.64%、0.8%三档费率(市人社局定)。 制 3 造 降低企业 《韶关市降低制造业 生产用能 企业成本支持实体 入园企业降低用电、油气使用成本。 1.每千瓦时降低电价约 4.12 分; 2.在“西气东送”管网接通后,制定财政补 贴政策,按照实际减少煤炭使用量或节能量对 业 经济发展若干 政策措施》 成 (韶府〔2017〕42 成本 进行“煤改气”的企业进行补贴。 本 号) 政 入园企业。 落实人行广州分行、省经信委等七部门转发 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策 (2017-2019)》(广州银发〔2017〕180 号)。 中小微企业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添置设备。 贴息、风险补偿等。 我市企业在深、沪交易所成功上市,且募集资金 按融资额 5 亿以上、1 亿-5 亿、1 亿以下三 80%以上投资在韶关内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专项扶 个等次分别给予 300 万、200 万、100 万资金 降低企业 持。 扶持。 融资成本 1.融资额 2 亿元以下(含 2 亿元),给予企 上市企业再融资(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募 业 20 万元的资金扶持; 集资金 80%以上投资在韶关辖区内。 2.融资额超过 2 亿元后,每增加 1 亿元,增 加扶持资金 10 万元。 序名 号 称 政策来源 优惠 内容 1.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 2.挂牌后成功融资 2000 万元以上的,且募集资金 80%以上投资在韶关。 优惠条件 1.挂牌成功给予 50 万元的资金扶持; 2.融资成功,给予企业 50 万元的资金扶持。 奖励标准 降 韶关市 符合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 按企业技术改造对财政共享增量额度中省级 支持培育 录》、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且主营业务收 分成部分的 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 50%对企 低 制造业新 入 1000 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3 制 《韶关市降低制造业 兴支柱 企业成本支持实体 造 经济发展若干 产业 对实施到位投资 10 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 业进行奖补。 可在工业园区范围内,且符合城市规划(规 划性质为商住用地)的地块,按不超过工业用 地总净用地面积的 10%供地,用于配建人才住 业 成 本 政 策 序名 号 称 政策措施》 (韶府〔2017〕42 号) 政策来源 房。 实际投资额超过 10 亿元以上,生产设备投资 5 亿 达产后,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对项目设备购 元以上,且效益良好的重大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 置部分予以适当配套扶持,单个项目一般不超 目。 过 1000 万元,特殊项目“一事一议”。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企业。 市财政分别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可与 其它奖补资金叠加。 企业获得广东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 市财政给予 1 万元/件的一次性奖补。 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 市财政分别给予 300 万元、100 万元的一次 企业,在有效期内完成整体迁移落户。 性奖补。可与其它奖补资金叠加。 给予财政贴息补助。每个年度内每家高新技 扶持企业 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银行贷款。 术企业贴息补助的额度不超过其利息实际发生 额的 50%,蕞高不超过 50 万。 转型升级 对依托企业组建并获得科技部门批准的各级企业 市财政分别按市级、省级、国家级给予 10 提质增效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对企业设立并经省科技厅认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 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重点实 验室、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 万元、20 万元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市财政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200 万、 300 万元、8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1.奖励 5 万; 支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连续三年按照其当年度对本级财政新增贡 献的 50%安排该企业扶持发展资金。 (企业三年内下规则需退还其获得的资金) 优惠 内容 优惠条件 奖励标准 1. 每 年 度 按 企 业 税 收 增 量 县 级 分 成 部 分 的 实施倍增计划,对产值过亿元且税收超 500 万元 50%对企业进行奖补; 3 的工业企业,在未来 3 年内企业承诺产值与税收能实 2.第三年度末,对实现倍增目标的企业.由市 现倍增且制定分年度发展目标规划,每年复合增长率 财政按照企业三年税收增量市级分成部分的 不低于 26%。 50%对企业进行奖补。 鼓励 投产后前 2 年,财政贡献超过 30 万元。 前 2 年按超过部分的本级财政贡献的 50%安 排企业发展资金。 新办企业 投产后第 3-5 年,企业对本级财政收入增长超过全 3-5 年,按超过部分的本级财政贡献按的 市平均水平且逐年增幅 15%以上。 40%安排企业发展资金. 促 进 韶关市 民 对民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10 亿、 按照当年对本级财政新增贡献额度的 50%安 30 亿、50 亿、100 亿的。 排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1.上一年度工业产值 10 亿以上的企业,当年工业 增加值增长 15%以上的; 营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 2.上一年度工业产值 2 亿-10 亿,当年工业增加值 按照工业增加值新增部分的 5‰安排,蕞高 经 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增长 20%以上的; 不超过 30 万元的发展资金。 4 济 (试行)》 (韶府〔2015〕50 3.上一年度工业产值 5000 万-2 亿,当年工业增加 加快工业 值增长 25%以上的; 发 号) 4.上一年度工业产值 2000 万-5000 万,当年工业 展 企业发展 增加值增长 30%以上的。 当年产值 3000 万以上,连续 2 年对地方贡献超过 政 100 万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 30%以上的高成长工业 按照当年财政贡献的 3%安排扶持资金。 策 企业。 新认定省级民营(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奖励 10 万元发展资金。 固投 1000 万以上的技改项目,在项目预定的建设 按核定设备投入的 2%,安排蕞高不超过 50 期建成并形成生产能力。 万元的发展资金。 对民营企业购买成套工业机器人设备。 按其售价的 5%,补贴蕞高不超过 50 万元。 序名 号 称 政策来源 对获得名牌产品、商标的企业。 优惠 内容 优惠条件 1.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奖励 50 万; 2.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或广东省著名商标奖 励 20 万。 奖励标准 优 用地价格 列入《广东省优先发展目录》的工业项目,符合当 土地出让价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蕞低价标 化 韶关市 优惠 地产业规划,投资强度不低于 150 万/亩,税收不低 准》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蕞低价的 70%执行。 于 10 万/亩。 投 财政扶持 对我市口岸通关的企业,经查验无问题的。 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资 《关于进一步优化韶 新办民营企业(含个转企)。 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营 关投资营商环境的具 规费优惠 按市物价部门批准工业用水价格的 85%收 5 商 体措施(试行)》 工业用水。 取。 (韶府〔2015〕48 引进高等次人才(根据韶关市政府人才引进相关文 享受安家补助,一次性 20-50 万住房补贴或 环 号) 件规定)。 每年 1 万的租房补贴。 境 人才服务 政 1.务工人员及子女符合相关要求的; 1、在落户、子女就学方面给予照顾; 2.大、中型企业。 2、企业可为员工办理集体户口. 策 促 韶关市 企业在深、沪交易所成功上市,且注册地在我市的 企业,募集资金 80%以上投资在韶关内的,市财政 按融资额 5 亿以上,1 亿-5 亿、1 亿元以下 6 进 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 分别给予 300 万、200 万、100 万资金扶持。 企 业 《韶关市促进企业上 资金扶持 市挂牌的若干措施》 (韶府〔2016〕8 号) 在境外成功上市且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募集资金 80%以上投资在韶关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专项扶 持。 按融资额 5 亿以上,1 亿-5 亿、1 亿元以下 分别给予 200 万、150 万、100 万资金扶持。 上 市 挂 牌 政 策 序名 号 称 政策来源 优惠 内容 在境外成功上市但注册地不在我市的企业,企业的 经营主体、业务、上市后募集资金投资、税收 80% 以上均在韶关内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 按融资额 5 亿以上,1 亿-5 亿、1 亿元以下 分别给予 100 万、80 万、50 万资金扶持。 1.融资额 2 亿元以下(含 2 亿元),给予企 上市企业再融资(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募 业 20 万元的资金扶持; 集资金 80%以上投资在韶关辖区内。 2.融资额超过 2 亿元后,每增加 1 亿元,增 加扶持资金 10 万元。 1.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 2.挂牌后成功融资 2000 万元以上的,且募集资金 80%以上投资在韶关。 1.挂牌成功给予 50 万元的资金扶持; 2.融资成功,给予企业 50 万元的资金扶持。 1.已上市企业将注册地迁至我市,并在我市纳税; 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将公 司注册地迁至我市,并在我市纳税。 1.给予上市企业 100 万元的资金扶持; 2.给予挂牌企业 50 万元的资金扶持。 优惠条件 奖励标准 促 进 韶关市 总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 7 部 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纳税奖励 经 的实施意见》 济 (韶府〔2013〕38 号) 发 新设立的总部企业 暂定连续五年给予其当年税收收入在韶关市 本级地方分成增长部分的 50%的奖励。 展 政 策 促 引进投资 5000 万元以上项目的(按相关票据核 固定资产投资的 1‰奖励引荐人(指社会人 引进项目奖 进 定)。 士),每个项目蕞高奖励不超过 30 万元。 项目按签约合同履约投产,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 投 项目履约奖 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资 企业上规奖 企业上规。 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和 翁源县 企业年产值达 3 亿元、2 亿元、1 亿元,且同比增 企业效益奖 分别给予企业奖励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 长 20%以上。 企 《关于促进投资和企 在翁源注册成立的公司(不含外地的本部企业), 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80 万元;在主板成功上 8业 业发展的激励措施 企业上市奖 在新三板、创业板及中小企业板成功上市。 市,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 发 (试行)》 企业对地方财政本级收入年贡献超 100 万元(涉 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本级收入增量部分的 (翁府〔2015〕126 企业贡献奖 及土地的收入除外)且实现同比增长 20%以上。 30%给予奖励,每个企业奖励不超过 100 万。 展 号) 激 励 企业创新 创优奖 创名牌奖与科技创新奖。 1.被评为国家、省级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 励 30 万元、10 万元。 2.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的企业奖励 50 万元。 政 企业总部 在翁源新注册成立的总部企业。 实行“一企一策”奖励办法。 策 经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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