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
4、宗地面积:24715.5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2329.39平方米)
(一)竞买人必须是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及个人竞买。对于拟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或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参与公开出让申请文件中明确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出资构成、股权结构等内容,且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经营范围、资质等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公告中的出让条件。
(二)凡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时需提供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1〕1号)规定的已签署的相关项目投资监管协议。
(四)竞买人须提供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科技信息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金属制品制造的证明。
(五)项目准入条件: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811万元/亩;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1509万元/亩;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91万元/亩。
(六)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包括竞买保证金或定金370万元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一)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手续并开工建设,项目须在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该地块内建筑物分割转让和再次转让的,用地单位应就受让主体资格取得增城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书面审核意见后方可转让。
(四)项目建成后,竞得人申请分割登记、转让须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4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蕞新批复执行。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8月18日17时前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上传材料及填写内容一致,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账号)。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自然资源专栏及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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