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劳务资质证书承揽工程这家公司被罚528万多元
7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维护良好建筑市场秩序,该局公布住建系统近年来查处的五起违法发承包典型案例(头部批)。涉及到深圳中学(泥岗校区)建设工程项目、鸿荣源鸿创科技中心三期主体工程项目、南山赤湾科苑项目主体工程、龙光玖龙台项目、华谊兄弟文化城项目一期一区项目等。
土石方、场平、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违法分包
深圳中学(泥岗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土石方、场平、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施工单位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住建局表示,该项目的土方挖填作业分包单位深圳市天勤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土方挖填作业的土方回填作业分包给个人刘思兵,该情形属于违法分包中“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收到深圳市审计局移送处理书,反映上述工程可能存在违法分包行为。通过依法对深圳天勤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分包的行为受理立案,经询问及调查取证,查实深圳市天勤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个人刘思兵于2019年5月16日签订了《土方回填协议》,将土方挖填作业的土方回填作业分包给个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头部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301.62.1一般违法情节的规定,决定对深圳天勤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307.3元。
记者了解到,“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典型案例涉及到两个工程,分别为鸿荣源鸿创科技中心三期主体工程项目和南山赤湾科苑项目主体工程。
其中,鸿荣源鸿创科技中心三期主体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高登来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外墙脚手架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的深圳市鸿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情形属于违法分包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
而深圳市南山赤湾科苑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单位为赤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科苑北区1号楼、2号楼、3号楼基础工程、地下室主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劳务分包给深圳市锦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该情形属于违法分包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
通过对上述两个工程的调查取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头部款及广东省相关规定,深圳市住建局决定对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5000元,对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47902元。
“无资质承揽工程”典型案例,涉及到龙光玖龙台项目和深圳华谊兄弟文化城项目一期一区项目。
其中,龙光玖龙台项目二标段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凯丰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为茶陵县广腾劳务有限公司为龙光玖龙台项目二标段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未取得劳务资质证书而承揽了该工程的施工劳务部分。深圳华谊兄弟文化城项目一期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华谊兄弟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为深圳宝民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华谊兄弟文化城项目一期一区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施工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通过对上述两个项目的调查取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头部款、第二款及广东省相关规定,深圳市住建局决定对茶陵县广腾劳务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284612元,对深圳宝民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43028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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