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高新区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六合产业园办公场地十六、十七楼信息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化规划服务
六合产业园办公场地十六、十七楼信息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六合产业园办公场地十六、十七楼信息化服务项目
蕞高限价(如有):135.0269920 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名称:六合产业园办公场地十六、十七楼信息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办公场地信息化服务)
1、项目内容:针对六合产业园办公场地十六、十七楼,以计算机网络为桥梁,综合配置园区办公场地无线覆盖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智能会议系统、门禁系统,并建设符合二级等保测评的中心机房,全面实现办公场地十六、十七楼的信息化与智能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蕞高限价:本项目蕞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1,350,269.92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蕞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服务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的蕞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6月9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汕头高新区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300号之A栋三楼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版权声明:本文由本站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