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湾新区获批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东莞滨海湾科技创新园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粤府函[2020]371号),省政府批复同意认定东莞滨海湾科技创新园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东莞滨海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省级高新区政策。东莞滨海湾高新区规划面积585.89公顷,东至石围,南至东宝河,西至大涌河,北至沙区。
东莞滨海湾高新区围绕高端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1+2+1”高端高新产业体系,集聚了OPPO智能制造中心、OPPO芯片研发中心、OPPO全球总部、vivo智慧终端总部、小天才智能科技中心、欧菲光电影像产业、正中科学园等一批龙头型产业项目;建成滨海湾青创广场、滨海湾青年人才驿站,进驻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大湾区总部、滨海湾港澳青年之家创新创业基地等机构,拥有国内首个面向区域版权产业集聚赋能的体系化版权服务平台—滨海湾版权产业服务中心等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同时,加快建设滨海湾青创城,积极谋划建设大学科技园,获批东莞市首批上市企业总部基地,制定出台促进总部经济、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生产性服务业、资本招商、新基建等“8个10条”产业创新政策,构建了良好的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格局。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合作平台,滨海湾新区建设省级高新区,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平台优势,为国家、省市重大战略落地提供支撑;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推动大湾区优势资源协同创新,助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高端电子信息产业集聚优势,助力打造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世界级产业集群;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发展优势,引领带动滨海湾片区以及全市转型升级,打造新时期代表东莞参与大湾区建设和对外开放的战略平台。
获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滨海湾高新区将享受现行省级高新区政策,在产业用地、科技创新、财政支持、规划建设等方面享受上级相关扶持,高新区内企业享受省一级的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对滨海湾新区进一步集聚高端高新产业科技资源,加快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批复,东莞滨海湾高新区将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方向,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引领、绿色集约、开放协同、特色发展,完善管理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打造一流的产业发展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努力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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