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崔欣欣到濮阳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崔欣欣到濮阳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官方澎湃号
2022-06-21 22:29
6月21日下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崔欣欣一行,到濮阳县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濮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沙国省,党组成员孙伯韬及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在县法院会议室,沙国省院长向崔庭长详细介绍了濮阳县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整体情况。随后崔庭长一行到县法院城郊法庭实地调研。
在城郊法庭,崔庭长一行听取了工作人员的介绍,先后查看了诉讼便民服务站、亲情感情修复室、诉前调解室和党建活动室。
在党建活动室,崔庭长一行听取了汇报,与城郊法庭干警进行了座谈。王丽军庭长首先汇报了城郊法庭基本情况和“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孙伯韬详细汇报了濮阳县法院七个派出人民法庭工作整体情况,介绍了各法庭概况、案件审理情况、创建活动中的主要亮点特色、存在的不足困难和问题,并针对法庭工作作出下步打算。城郊法庭干警就有关创建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发言,崔庭长一行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具体指导。
崔庭长指出,濮阳县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对人民法庭工作高度重视,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认识清、站位高、行动快,对取得的初步成效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就人民法庭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提出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是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促进人民法庭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县法院要以此为契机,锤炼提升人民法庭的能力和作风。
二是切实转变观念,主动融入。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人民法庭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执法办案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两手硬”,主动融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加强诉源治理,打造“无讼乡村”,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是要抓住工作重点,扎实推进。要聚焦政治建设、源头治理、非诉解纷、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全面、细致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要求。
四是要创新工作方法,力求出彩。按照创建要求,结合各人民法庭纠纷特点和风情民俗情况,发挥辖区的优势,创建各自品牌特色,全力打造具有差异性和独特性的“一庭一品牌”。
党组成员孙伯韬对崔庭长一行实地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表示感谢,表示濮阳县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机遇,对标对表、补齐短板,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全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标题:《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崔欣欣到濮阳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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