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粤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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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粤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前的公示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10-26 16:35: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粤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529500联系电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阳江市粤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阳江市江城区城东街道奕垌工业用地YD4-03-01-01-03号厂房
阳江市粤丰工贸有限公司拟租赁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城东街道奕垌工业用地YD4-03-01-01-03号厂房投资建设阳江市粤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2.008561°,北纬21.911083°。项目占地面积约5231.68m2,建筑面积约4245.68m2。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生产,以餐厨刀具为主,年产刀件约200吨。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和内部装饰装修,主要污染源为粉尘、噪声、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量较少,经过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抛光粉尘、硅胶热压成型、注塑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焊接烟尘。
项目抛光过程主要对热处理后的工件进行表面磨削处理,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拟在各砂带机、手抛机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风管引至喷淋塔处理,喷淋塔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未收集部分金属粉尘,由于密度重,经车间及周围自然沉降后,金属粉尘到车间外浓度很小,对环境影响很小。
注塑机整体为一密封机型的设备,塑料粒在料斗内被加热到熔融状态后被螺杆压力机迅速注射入模体内,注射速度快,注射时间短。PP、ABS、橡塑颗粒料的熔融温度控制在 120-180℃内,而其分解温度300℃,稳定性好,生产中塑熔融状态下不会分解,亦不易挥发。根据物料的理化性质分析,在此温度下塑料原料在熔融过程中基本不发生分解,不产生碳链焦化气体,但原料中会有少量未聚合的单体(丙烯等)在高温下会有部分挥发出来,在此过程中会有有机废气逸出,本环评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实方法和系数手册》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行业,工艺为注塑/挤出挥发性有机物的产污系数为2.70kg/t—原料,本项目塑料原料年用量约10t。则注塑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27t/a,产生速率为0.011kg/h。
建设单位拟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经上述措施治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焊接工序中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的烟尘来源是焊材。焊接是一种间歇性加工,焊接烟尘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物质,其主要成分为三氧化二铁、二氧化硅。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加强车间内通排风、为员工佩戴口罩等措施,以减少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对环境的影响。
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使用塑料颗粒原料和硅胶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均不发生分解反应,但是原料在加热过程中,原料内的组成成分会散发出少量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经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
针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恶臭气体,项目投入运营后应通过规范生产操作,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并在车间设置排风扇等措施,以使恶臭气体排出后在空气中稀释扩散,同时应加强操作工人的自我防护,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口罩、眼镜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劳动规范作业,以尽量减轻恶臭气体排放对环境空气及员工健康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磨废水、喷淋塔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水磨工序采取湿法作业,该部分水含有大量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由于该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本项目水磨工序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水磨废水回用到一定程度后需对沉淀池进行废水清理及捞渣。
本项目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收集后送至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为了保证循环使用效果,需要对喷淋塔进行定期打捞处理,打捞出来的废渣主要是金属颗粒物。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项目共有员工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多数设备运行时均能产生较大的噪声影响,并且相互之间形成叠加。为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噪声防治措施。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中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首先应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其次,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⑴合理布局,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⑵倘若日后设备需更新时,在设备选型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优先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
⑷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蕞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⑸生产时间安排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设施后,本项目生产车间噪声在各边界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员工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冲压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及边角料,注塑工序产生的次品、水口料,硅胶热压成型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砂轮、废砂带,水磨工序和水喷淋产生的金属废渣,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和含油废抹布等。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产生的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①塑料次品和水口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次品和水口料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的5%,项目注塑原料年使用量合计为10t,则次品和边角料的产生量为0.5t/a,统一收集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②硅胶边角料:热压成型产生的边角料约为原料的2%,本项目硅胶年用量为2t/a,则硅胶边角料产生量为0.04t/a,统一收集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③金属碎屑及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使用冲床等设备进行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碎屑及边角料,产生量约为金属原料(项目不锈钢板年用200t)的10%,则金属碎屑及边角料约为20t/a,统一收集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④金属捞渣:项目水磨工序、水喷淋治理过程中需定期清渣,废渣产生量约为0.5t/a。主要成份为金属粉尘及杂质,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⑤废砂轮、废砂带:项目生产过程中水磨工序会产生废砂轮、废砂带,产生量约1.5t/a,统一收集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⑥废包装材料:项目所用原料均为外购物资,会有一定量的包装,因此本项目会产生的一定量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主要成分为塑料袋、编织袋、纸箱和包装桶等,产生量约0.5t/a,统一收集委托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本项目注塑、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工程研究》,活性炭吸附废气饱和吸附量为0.25g/g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废气为0.019t/a,则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活性炭需要量+吸附的有机废气量)约为0.095t/a。考虑到活性炭吸附能力到了一定程度不能有效处理废气,建议每半年更换一次活性炭。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废物类别为HW49其它废物(废物代码 900-039-49),危险特性为T,经妥善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和含油废抹布
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产生量约0.1t/a。该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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