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同意设立云南金平边境经济合作区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云南金平边境经济合作区。根据批复内容,同意在红河州金平县、绿春县设立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定名为云南金平边境经济合作区,实行现行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政策。云南金平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面积约246.54公顷,分3个片区,其中,金平县金水河片区规划面积100.49公顷、勐拉片区97.66公顷;绿春县规洞河坝片区规划面积48.39公顷,计划布局农副食品加工、医药制造、精制茶制造三大主导产业。
着眼未来,红河州将坚持区域视野和长远发展相结合,高度契合国家战略机遇、高度参与区域资源统筹协同、高度卡位产业发展趋势,推进外引内联,深化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优化、整合和提升区域功能,将云南金平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集边境贸易、加工制造、生产服务、物流采购、跨境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沿边开放平台及具有特色的中越边境贸易区和产业集聚区,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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