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远中裕汽车城平远南沙工业园使用平远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公告
中裕智慧汽车城、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项目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于2021年10月22日经平远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44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根据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中裕智慧汽车城、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项目拟用地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一般农地区4.8132公顷、林业用地区1.8553公顷,无法进行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6685公顷,以解决以上2个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实情况,加快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地建设。
本次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6.6685公顷,共2个落实地块,项目位置分别位于大柘镇平远县示范农场,石正镇棉羊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3186公顷(其中耕地0.7732公顷),建设用地3.3499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本方案拟将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并划入土地用途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以及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根据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平远县规划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为13429.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025.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354.99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4958.998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649.9984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平远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主要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其他各项调控的各项调控指标也均保持不变。
上传到平远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并在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大柘镇人民政府、大柘镇平远县示范农场,工业园管委会,石正镇人民政府、石正镇棉羊村公告栏张贴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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