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地号为63)1800平方米土地分宗的公示
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地号为63)1800平方米土地,国土证号为惠阳国用(95)字第号,用途为办公楼。
该用地范围内已建一栋8层建筑,登记在原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现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建筑面积为2375.46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10130079号;另一栋7层建筑,涉及到14套房改房(其中有2套房改房权属为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一块空地(现作为停车场使用)。
根据贵司来文,为尊重历史事实,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进一步做好贵司土地使用权属划分,拟对淡水开城大道(地号63)的1800平方米土地及宗地范围的建筑物土地做进一步明确。为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拟将上述1800平方米用地分割成两宗土地。宗地一:223.57平方米(含1.8米的楼外过道,即42.82平方米),由该宗地的权利人为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其余12户房改房业主共有;宗地二:1576.4平方米,土地及建筑物仍登记到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
原宗地的附属道路交通、市政管线、消防等须共享使用。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分宗事项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联系。本公示同时在《惠州日报》、惠州市惠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宗地项目现场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联系股室:城乡规划设计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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