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新规在全国七省列入试点地区 广东不含其中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土地出让金归于税收部门,也就是从地方政府划转到了国家手中,不再是地方的小金库。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通知》表示,将“先试点后推开。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以省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业内相关人士认为,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很高。由于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支配,建立在它基础上,地方政府获得了“经营城市”的动力、财力。土地财政,也逐渐产生“成瘾性”。尤其是一些二三四线城市,其发展几乎已经离不开房地产市场的增长,现在归中央,倒逼地方政府真正的思考发展问题,做增量税收。另一方面,因为有土地财政的收入,地方对政策的消极执行,调控之后,各城市房价热度屡创新高的原因。未来,地方在房地产行业的话语权重,将越来越低,房地产调控全国一盘棋的局面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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