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在全国首创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和产业保护区块
不久前,广州公布《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划定成果》,划定621平方公里工业用地红线,要求“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工业用地”,明确纳入红线内的工业用地不得擅自调整,引起广泛关注。
广东作为制造业大省,近年来随着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企业“用地难、用地贵”矛盾显现。在此背景下,广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制造业十九条”)提出“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和产业保护区块”。
“这是全国首创。目前全省各地正大力推行,已取得初步成效。”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岸明日前在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介绍,广州划定工业产业区块面积621平方公里,约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28%;深圳划定工业用地总规模不低于270平方公里,占比不低于30%;佛山划定工业用地面积约350平方公里,占比23%左右。
当前,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城市的土地开发强度都已超过国际公认的30%警戒线%。
“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守住底线,才能为制造业发展保留空间。但这并不能一举解决制造业企业用地难题,如何提升工业用地效率才是关键。”在采访中,包括林江在内的多位专家,表达了相似的观点。
比如,珠三角历史上形成大量镇、村级工业园,呈现“散乱小”特点。对此,省自然资源厅介绍,具体实践中,珠三角城市按照生态优先、协调发展、规模集聚的思路划定工业用地红线,实现工业区块与生态保护区、城镇居民区之间的协调布局,同时引导产业入园形成集聚效应,共享配套服务和基础设施,节约设施建设成本和企业运营成本。
“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较好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给予用地指标奖励,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省工信厅副厅长吴东文介绍,一方面,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动态管理机制,支持开发程度较高的工业园区扩容,对不适宜发展工业的区域,撤销工业园区或调整园区范围;加快推进园区土地连片收储,对小而散的各类工业园区进行清理、整合、撤并。
而为了提高工业用地效率,广州打足“政策牌”。该市先后制定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物业产权分割转让登记等政策文件,对现有项目土地,在满足消防、环保、工艺等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区块内的既有工业项目容积率由过去蕞高2.0提高到4.0,建筑密度不设上限,提高容积率部分不增收土地出让金,有力支持广日电梯、中海达卫星导航、浩洋智能装备基地等一批制造业企业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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