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华星半导体显示工业园六期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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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华星半导体显示工业园”(宗地号:A501-0080)六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华星半导体显示工业园为A501-0074、A501-0079宗地合宗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东长路交汇处东南侧;2019年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9-0005号)和协议书[深地协字(2019)78003号]。该项目共分九期建设,六期项目于2019年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GM-2019-0004号);2019年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19-0004(改1)]。
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具体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六期41栋厂房因增加多处雨水管、管道井、搬运平台位置及范围调整、42栋厂房2D连廊建筑面积计入41栋厂房面积等问题,增加规定建筑面积;41号厂房二层2A连廊因超高,增加核减建筑面积。
(二)六期42栋厂房地下室因水池检修口大小及位置调整,减少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因工艺设备需求,屋面增加设备机房,相应增加规定建筑面积;原屋面核减计算高度标准有误,重新复核后,增加核减建筑面积。
(三)因上述修改原因,总图中技术经济指标表中41栋厂房规定建筑面积由608610.45平方米调整为611598.88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由316104.74平方米调整为317242.16平方米;42栋厂房规定建筑面积由133585.85平方米调整为131219.71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由60296.8平方米调整为64595.55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20039.05平方米调整为19231.58平方米;其余指标相应调整。调整后各项指标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协议书规定要求。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1.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东长路交汇处东南侧,项目现场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07)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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