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或“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送的《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32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光伏草坪灯产品收入 3.03亿元,同比减少 21.9%,毛利率21.18%,同比下滑10.93个百分点,销量同比下滑11.12%;LED照明产品收入1.31亿元,同比增长4.75%,毛利率23.9%,同比下降9.45个百分点,销量同比增加14.13%;光伏发电业务收入 1.08亿元,同比下滑 41.85%,发电成本和运维费用同比分别下滑13.23%、37.21%,毛利率42.49%,同比下滑18.1个百分点。
(1)请结合光伏草坪灯、LED照明产品平均价格变动、成本构成明细及其变动情况、变动原因等,量化说明其收入和销量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毛利率同比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1.1公司2020、2021年光伏草坪灯、LED照明产品销量、收入、毛利率变化见下表:
产品名称 项目 单位 2021年 2020年 同比增减
1.2 公司2021、2020年光伏草坪灯、LED照明产品成本明细如下表:
1.3 收入和销量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
1)收入和销量及销售单价降低的原因:公司光伏照明业务主要为海外出口业务,主要产品为光伏草坪灯和LED照明。2021年销量为1,995万PCS,比2020年销量2,085万PCS下降4%;2021年销售收入4.35亿元,比2020年收入5.14亿元下降15%,2021年销售单价21.80元,比2020销售单价24.65元下降12%。北美地区2020年度因新冠疫情出台居家补贴政策,刺激需求导致客户库存备货增加,2021年存在去库存压力,采购量缩减,销售收入减少;同时客户要求降价,为满足客户需求,部分老产品销售单价有所下降。
2)光伏草坪灯和LED照明大多为根据客户的需求专门设计并定制的产品,非标准品,品类较多,且产品形状、材料质地以及加工工艺差异较大,造成单位产品的成本和售价差异明显,产品的销售收入和销量的增减幅度并不完全匹配。根据客户的定制需求,2021年销售的产品大多更新换代,与2020年销售的产品并不完全一致,所以产品销售单价的变动并不是导致产品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
1.4毛利率同比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1.4.1公司各业务分部2021和2020年收入、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子公司 产品类别 2021年 2020年 毛利率变动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1.4.2子公司香港珈伟的光伏草坪灯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材料成本上升及部分老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共同导致。光伏草坪灯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总额下降幅度8%,销售收入总额下降22%,材料成本和收入的下降幅度不同步,且存在较大差异,是产品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制造费用下降4%,与销售收入的下降幅度也存在差异,也会导致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
2021和2020年光伏草坪灯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表:(单位:元)
1)光伏照明业务下游大客户主要是境外的大型连锁零售商超,公司2021年前五大客户中有四个属于光伏照明客户,均为境外的大型连锁零售客户,其销售占比为61%。由于下游大客户的规模大、市场地位高,公司对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小。
2)光伏照明大客户一般至少提前半年以上选品并定价。由于2021年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随之上涨,但是由于产品价格已提前锁定,多年的交易惯例,客户都不允许再变更产品价格。
3)光伏照明上游供应商较为分散,2021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有2个属于光伏照明供应商,其采购金额占比为9.71%。上游供应商的分散性导致公司对供应商议价能力较小。
1.4.3子公司中山品上主营业务为国内商业LED照明产品生产和销售,毛利率下降5%。
产品类别 采购单价(元) 采购涨价幅度 2021年销售情况 2020年销售情况 销售单价变动幅度
涨价前单价 涨价后单价 销售额(元) 销售单价(元) 销售额(元) 销售单价(元)
从上表可见,中山品上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材料成本上升导致。
1.4.4欧洲子公司L&D毛利率同比下降4%。主要因为2021年度海外业务海运费价格上涨迅猛,海运费比上年增加约人民币1,000万元。
(2)请结合光伏发电业务发电成本、运维费用构成明细及其变动原因,分析说明相关成本和收入变动差异较大、毛利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并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分析光伏发电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如是,请分析其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2.1光伏电站2021年收入及成本、运维费对比:
2.1.1光伏电站2021和2020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对比: 单位:元
电站名称 2021年营业收入 2021年营业成本 其中:运维费 2021年毛利率
电站名称 2020年营业收入 2020年营业成本 其中:运维费 2020年毛利率
2.2光伏发电2021和2020年收入和成本变动较大、毛利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光伏发电2021年营业收入1.08亿元,同比降低42%,2021年营业成本0.62亿元,同比降低15%,2021年毛利率42%,同比下降19%。以上变动是因为公司于2020年和2021年相继出售了金昌国源和金昌西坡导致收入大幅降低,金昌西坡、正镶白旗电站的毛利率2021年比2020年大幅下降。
1)2021年光伏电站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减少7,800万元,毛利额减少约6,70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2021年公司为了解决现金流问题,相继出售了金昌国源70%股权和金昌西坡90%股权。金昌国源电站总容量为100MW,金昌西坡电站出售前总容量为125MW。这两个电站容量较大,出售前合计占公司光伏电站总容量的75%。且上述两个电站为公司比较优质的电站,因为电站建设时间较早,含国补的电价较高,且运维良好发电量较好,毛利率远高于近年新建设的不含电价补贴的平价上网电站。随着金昌国源和金昌西坡电站出售,不再纳入合并报表,两个电站出售导致每月发电收入合计减少约2,000万元,公司光伏电站业务收入、毛利额和毛利率整体同比下降较多。
2)金昌西坡电站2021年毛利率56%,比2020年毛利率62%有所下降。主要因为2021年上半年受当地天气影响发电量减少,且电站区域存在电网停电检修,设备坏损,发电量受影响,同时成本支出也有所增加。所以2021年毛利率同比降低。
3)正镶白旗电站2021年毛利率-50%,比2020年毛利率61%大幅下降。正镶白旗因投资主体审批手续问题,在申报国补名录过程中,未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获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公司在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在报告期年末将当年度核算的国补电费收入约1,700万元进行冲回,导致2021年度毛利率为负数。
2.3对比同行业公司“光伏发电”毛利率: 单位:元
项 目 珈伟新能(股票代码:300317) 东方日升(股票代码:300118) 太阳能(股票代码:000591) 拓日新能(股票代码002218)
公司2020年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2021年光伏发电毛利率因以上原因导致有一定的下降。
会计师回复详见《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 报告期内,你公司境外收入3.88亿元,同比下滑18.36%,均为光伏照明产品,收入占比66.93%,毛利率20.96%,同比下降11.21个百分点。请按国家(地区)分别说明公司境外业务的产品和服务具体构成、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收入金额和同比变动情况、报告期回款情况、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和未能结算的原因,并结合相关产品平均价格变动、成本构成明细及其变动情况,业务所在国家(地区)疫情影响和宏观经济因素等,分析说明相关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请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海外收入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回复:2.1公司2021年光伏照明业务境外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变动比例如下表: 单位:元
区域 产品品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同比增减 营业成本同比增减 毛利率同比增减
北美地区客户主要采取FOB批量销售模式,主要客户为北美大型零售企业。欧洲地区销售模式为欧洲子公司直接向国内采购并直营给欧洲当地分销商。公司海外销售主要为以销定产,采取“高周转,低库存”及零售商直销的销售模式。
北美地区销售产品以FOB贸易方式确认产品销售收入,收入确认流程:1)公司产品出库并打印《出货单》;2)收到该出库产品《出口报关单》、《装箱单》以及《货运提单》;3)该批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后即确认销售收入。
欧洲地区在欧洲子公司收到货物并销售给当地客户后,确认销售收入。
2.4公司报告期回款情况、期末应收账款、未结算原因如下表: 单位:元
地区 2021年回款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未结算原因
2.5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收入同比变动的原因:公司光伏照明产品市场主要为北美、欧洲等海外区域,2020年初由于全球新冠疫情爆发,美国实施“居家令”及政府发放补贴等原因,光伏草坪灯市场需求增加,2020年当年产品销量有所提升。2021年公司光伏照明业务收入比上年减少约1.25亿元。由于上年度客户备货较多,随着2021年北美区域产品需求趋缓,订单较上年减少,造成销售收入下降。
毛利率同比变化的原因:2021年光伏照明营业收入4.38亿元,其中境外营业收入3.88亿元,占光伏照明收入的89%;同时光伏草坪灯和LED照明产品营业收入4.35亿元占2021年光伏照明营业收入4.38亿元的99%,所以,境外销售的毛利率增长原因与可参考第1个问题的回复,详见“1.4毛利率同比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回复。
会计师回复详见《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3.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74.95%,其中头部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 28.53%;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42.11%,其中对头部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为23.18%。
(1)请列示蕞近三年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名称、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产品及采购金额,同比是否发生明显变动,如是,请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前述客户、供应商是否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
回复:公司蕞近三年前五名客户的信息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2021年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比例(%) 2020年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额比例(%) 2019年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比例(%) 是否有关联方关系
1)光伏发电:公司于2019年5月出售了金湖振合电站80%股权,2020年8月出售了金昌国源电站70%股权,2021年8月出售了金昌西坡电站90%股权,导致不同省级电网公司客户销售占比有所变动。同时,因公司陆续出售了几座光伏电站股权,光伏发电收入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占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比重也逐年下降。
2)光伏照明:是公司传统业务,一直相对稳定。客户四、五为2020年欧洲子公司开拓的两个大客户,进入2020年前五大客户并在2021年销售金额稳步提升。
公司蕞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的信息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 2021年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0年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9年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有关联方关系
1)序号1、2、11的三家供应商为光伏电站EPC业务的材料供应商,序号5、6两家供应商为光伏电站EPC的工程的供应商。公司在2021年增加了对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设备和工程采购量增加。
2)序号为3、4、7、9、10,12、13的供应商为光伏照明业务的材料供应商。光伏照明业务采购量相对稳定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总体平稳。原材料采购金额每年随光伏照明产品细分类别销售金额不同而略有波动。
3)序号8供应商为锂电业务的材料供应商,该业务目前已停产。
经核查,前述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请说明报告期末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截至回函前的回款情况、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未能回款的金额及具体原因。
回复:报告期末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截至回函前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2021年销售金额 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2022年1-4月回款金额 应收账款余(截止2022.4.30)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未能回款的金额及原因
1)客户一、客户二、客户四、客户五系我公司照明业务优质稳定大客户,截止回函前其应收账款均在账期内,无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
2)客户三为我公司已出售子公司金昌西坡的客户,2021年8月出售金昌西坡90%股权后,金昌西坡报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截止回函前,对此客户无应收账款余额。
(3)请结合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所处行业竞争情况,相关合同获取方式、合同价格及确定方式、信用政策,与公司对其他客户及供应商的同类政策是否存在差异等,分析说明公司是否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
回复:(一)前五大客户的相关情况见下表:
序号 客户 所处行业竞争情况 合同获取方式 合同价格确定方式 信用政策
1 客户一 充分竞争行业 参加客户的产品选型会 目标利润法 开票后175天内回款
2 客户二 充分竞争行业 参加客户的产品选型会 目标利润法 客户收货后90天内回款
3 客户三 国家垄断 与国家电网公司签署 政府批复的上网电价及市场交易电价 标杆电价(没有政府补贴),限时结算,30天回款期;可再生能源补贴(有政府补贴电价),没有固定回款时间
4 客户四 充分竞争行业 参加客户的产品选型会 目标利润法 60天内回款
5 客户五 充分竞争行业 参加客户的产品选型会 目标利润法 60天内回款
1)光伏照明行业是一个市场充分竞争的行业,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无论品牌、产品质量和客户关系,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公司对于所有客户都是采用同样的定价原则和信用政策,公司不存在对某一个主要客户产生重大依赖的情形。
2)光伏发电行业是国家高度垄断的行业,市场规则和交易方式受国家电网公司和国家相关政策影响较大,对客户的依赖性较大。
(二)前五大供应商的相关情况见下表:
序号 供应商 所处行业竞争情况 合同获取方式 价格定价原则 信用政策
1 供应商一 充分竞争行业 招投标方式 目标利润法 预付90%左右,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2 供应商二 充分竞争行业 招投标方式 目标利润法 预付90%左右,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3 供应商三 充分竞争行业 框架协议+订单 目标利润法 月结90天
4 供应商四 充分竞争行业 框架协议+订单 目标利润法 月结90天
5 供应商五 充分竞争行业 招投标方式 目标利润法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支付
光伏照明行业和光伏EPC工程均为充分竞争行业,公司对于所有供应商都是采用同样的定价原则和信用政策,公司不存在对某一个主要供应商产生重大依赖。
4.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3.53亿元,共计提坏账准备8.44亿元,计提比例62.4%,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重为17.51%;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为8.74亿元,计提比达89.81%,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4.72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2.66%;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3.22亿元,占合计应收账款的97.69%。
(1)请补充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方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款项基本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回复:2021年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为8.74亿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7.85亿元,计提比例为89.81%。 单位: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1)振发能源集团为单一大股东但非控股股东,截至2021年末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2.93%。振发能源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7.33亿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44亿元,2021年度未补提坏账准备。
振发能源集团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往来为光伏电站EPC。其主要业务为光伏电站投资和运营,融资手段主要依赖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由于近几年国家金融和行业政策的调整与波动,振发能源集团公司受影响较大,已开工的存量项目融资困难;加上国家对存量光伏电站项目补贴延期发放,导致现金流情况恶化,新增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大幅减少。振发能源集团及关联方偿债能力较差,并存在大量的法律诉讼。虽然作为公司单一大股东,其有明确的还款意愿,但短期内还款能力不足。
公司管理层一直在持续与振发能源集团及关联方沟通,努力清收应收账款,振发能源集团积极与各大央企等买家沟通,陆续出售电站资产偿还债务,2021年振发能源集团及关联方通过出售电站股权等方式已偿还公司债务超过1.8亿元,2022年1-4月,振发能源集团偿还业绩补偿款2,000万元。
2022年内,公司仍将采取包括资产抵债在内的多种催收方式,敦促振发能源集团尽早清偿我司债务。
振发能源集团为公司单一大股东,目前上市公司除一个董事是振发能源集团提名外,振发能源集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内蒙古电力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2亿元,2021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22亿元。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电力”)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笔应收账款为子公司正镶白旗国电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白旗”)应收可再生能源国补资金。正镶白旗公司因申报手续问题,至今未纳入补贴名录。在申报国补名录过程中,因主体变更文件不合规被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退回,2020年-2021年经反复与旗、盟以及自治区三级政府能源局沟通,并按要求补充资料,仍未得到自治区能源局的审批;公司判断国补资金名录申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应收账款回收存在较大风险,2021年计提了坏账准备。
3)深圳光电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LivacContractingCO三家公司为光伏照明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均为主营业务往来所产生。因存在产品质量纠纷或合同纠纷,这部分应收账款回收难度较大,且账龄均超过五年以上,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交易对方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颍上北方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两家公司为储能业务的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均为主营业务往来所产生。公司已对这两家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结果预计该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回收,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交易对方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上海果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为锂电池业务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均为主营业务往来所产生。因存在产品质量纠纷,这部分应收账款一直不能回收。现隆能固态已停产,公司预计该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回收故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交易对方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6)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原为振发能源集团的关联方,2021年出售给第三方。双方正在进行回款事项的协调,预计未来可以收回部分欠款。
(2)请补充列示报告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的名称、信用情况、合同期限,应收账款余额、报告期及期后至今回款情况,未能结算的原因,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其依据,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报告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且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客户名称 信用情况 合同期限 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2021年度及2022年1-4月回款 2021年末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计提坏账准备比例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客户一截止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3,370万元。该项目为县政府扶贫电站项目,政府主管部门未办理验收,客户未及时收到工程款。公司已提起法律诉讼。截止 2021年底公司按账龄计提50%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2)客户二截止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3,370万元。受2018年“531政策”影响,该项目融资款未落实,客户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公司正在与业主洽谈以资抵债方案。公司按账龄计提48%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3)客户三截止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1,365万元。2021年度回款1,920万元,已累计回款2,620万元。该项目为县政府平台公司持有电站。由于政府财政预算以及支付手续延迟,导致付款不及时。目前15%工程款已经走完审批流程,预计回款不存在障碍,剩余18%也正在与县政府持续沟通。公司按账龄计提69%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4)客户四截止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617万元,目前存在合同纠纷,正在协商处理。公司按账龄计提100%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5)客户五信用情况良好。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完工,对方已经在申请付款。公司按账龄法计提9%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6)客户六截止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466万元。目前存在合同纠纷,正在协商处理。公司按账龄计提50%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7)客户七截止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390万元,目前存在合同纠纷,正在协商处理。公司按账龄计提100%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8)客户八截止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107万元,该项目为政府扶贫电站项目,对方已同意付款。公司按账龄计提50%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9)客户九截止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65.7万元,截止回函日,已全部回款。
10)客户十截止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57.6万元,截止回函日,已全部回款。
综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客户付款预期,我们认为2021年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金额是充分、合理的。
(3)请说明公司划分为低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标准,并结合蕞近三年低风险组合回款、坏账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相关风险划分标准的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公司将应收国家电网公司标杆电费与应收国家财政补贴的电费划分为低风险组合,应收账款的资金来源是央企和国家财政部,有较强的信用,光伏发电行业的上市公司基本上都将此部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应收账款。
因正镶白旗公司一直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名录,2021年公司将这部分国补电费形成的应收账款共1.22亿元全部计提坏账准备,其标杆电费部分49.72万元仍划分为低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
低风险组合中客户名称及其信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2019-2021年回款 2021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序号 公司名称 2021年末应收电费余额 2021年末计提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比较发现,同行业上市公司都将应收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款划为低风险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或按照1%计提坏账准备。
(4)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特征、信用政策、销售模式、历史坏账比例、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主要客户资信情况及其所处行业状况等,补充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较高的原因,并说明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组合坏账计提比例确定方法和依据,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一)2021年我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照明及光伏电站两大板块,均为充分竞争行业。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信用政策、销售模式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情况良好,与公司形成稳定持久的合作伙伴关系,也不存在对某一个主要客户产生重大依赖。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比重: 单位:元
项目 珈伟新能(股票代码:300317) 太阳能(股票代码:000591) 拓日新能(股票代码:002218) 东方日升(股票代码:300118)
扣除金昌西坡后的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 9.44% / / /
1)公司全资江苏华源于2021年8月出售了金昌西坡90%股权,金昌西坡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苏华源对金昌西坡的EPC工程产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35亿元,导致合并报表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总资产比重为17.51%。如果剔掉这笔应收账款2.35亿元,合并报表应收账款余额为2.74亿元,占总资产比重为9.44%,低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比。
2)各上市公司涉及到业务领域和产品范围各有不同,所以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有所差异。
(二)公司关于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为:
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损失准备。公司以账龄为依据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相同账龄的客户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采用迁徙率模型确定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1)因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准则,故采用2015年-2018年的历史数据来测算。剔除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后,根据 2015-2018年四年的应收账款历史数据为基础计算平均回收率。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元
账龄 2016年回收率 2017年回收率 2018年回收率 平均回收率
2)根据计算出的迁徙率来计算历史损失率。
项目 注释 平均回收率 迁徙率 根据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过程 历史损失率 公司的账龄计提比例
3)考虑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位: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确定的预期损失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A.光伏照明行业的回款账期普遍在3-9个月,公司头部大客户占公司销售收入比例为28.53%,按合同约定的账期为开票后175天内回款。对于0-3个月(含3个月)的应收账款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B.光伏电站EPC行业的施工周期普遍较长,按照电站容量大小不同平均施工周期为6-12个月。按照行业惯例,施工前期需EPC施工企业自行垫资建设,故公司对于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会计师回复详见《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5.年报显示,你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519.18万元,同比增长60.0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合计1,238.34万元,占预付款总额的81.51%。请补充说明前五名预付款项形成的背景、预付金额、比例和确定依据、预付对象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合同约定的交付及结算安排、截至回函时的款项结转情况等,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回复:前五名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2021年末预付金额 预付比例 确定依据 是否有关联方关系 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 合同约定的交付及结算安排 截至回函时的款项结转情况
1 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394,963.50 10% 采购订单 否 否 批次发货前预付100% 履行完毕并已结转
2 铜陵华曼重工科技装备有 限公司 920,225.93 4% 采购订单 否 否 批次发货前预 付100% 履行完毕并已 结转
3 江阴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782,981.99 100% 采购订单 否 否 发货前预付100% 履行完毕并已结转
4 深圳市仁孚特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709,105.02 100% 购车合同 否 否 车到4S店预付100% 履行完毕并已结转
经核查,以上交易对手均不是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
会计师回复详见《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6.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4.26亿元,同比增加378.99%,对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方应收款余额3.82亿元,占比89.66%,均为往来款,其中头部大应收款方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西坡”)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2.93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请逐一说明前述应收款发生日期和原因,是否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义务,欠款方和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相应回款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公司为追偿款项所实施的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未能回款的具体原因,并结合欠款方信用状况、履约意愿等分析说明坏账计提的充分、合理性。
回复: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2021年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发生日期 发生原因 是否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义务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逾期
1)公司子公司江苏华源于2021年8月将金昌西坡90%股权出售给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新华”),至此金昌西坡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金昌西坡将分批偿还欠款。截止2021年8月31日,金昌西坡应支付给江苏华源的其他应付款约5.77亿元,9-12月累计偿还约2.84亿元,截止2021年底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2.93亿元。考虑到收购方作为央企,信用良好,现金流充裕,故未计提坏账准备。截止回函日,金昌西坡剩余其他应付款8,000万元,按合同约定暂未达到付款节点,后续满足条件后将及时回收。
2)2021年8月隆能固态与上海敦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敦曼”)签订合同,将在建工程电芯生产线设备出售给上海敦曼。合同总价为 4,500万元,截止 2021年底,上海敦曼支付给隆能固态450万元预付款,剩余货款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再支付。该笔欠款账龄在3个月以内且未完成安装调试,未计提坏账准备。
3)2020年和2021年,陕西新华陆续收购了金昌国源和金昌西坡。截止2021年末,部分股权转让款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所以暂未支付,公司已按账龄法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截止回函日,金昌西坡剩余股权转让款427.78万元,后续在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后及时回收;
4)欠款方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已经逾期的采购合同。欠款方和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公司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欠款方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未结算的业务款项,欠款方和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会计师回复详见《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7.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合计2.56亿元,同比下降16.27%,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16.01万元,同比增长72.65%;其中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明显升高。
(1)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生产销售模式、在手订单、期后销售实现情况,以及存货构成明细、产销流程、生产周期、周转情况、同比变动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定量说明公司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各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变动情况是否匹配。
回复:公司生产模式:公司主要是以销定产,会提前备货部分原材料。接到客户订单后安排生产,产品生产完工入库后,按客户销售合同及订单安排出货。
公司销售模式:北美地区客户主要采取FOB批量销售模式,主要客户为大型零售企业。欧洲地区销售模式为欧洲子公司直接向国内采购并直营给当地分销商。国内销售模式为根据客户订单安排出货,客户收到货物并验收,公司与客户对账准确无误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产品生产周期及周转情况:从接到客户订单,编制物料需求计划,采购物料,安排生产,产品完工入库后安排出货,通常生产周期为1-2个月时间。
2020年及2021年期末在手订单、期后销售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的期末在手订单15,695万元,在 2021年全部实现,2021年的期末在手订单17,949万元,在2022年4月30日前实现销售15,251万元。
2020年与2021年存货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0年至2021年存货账面余额与营业收入变动及原因 单位:万元
摘要 2021年 2020年 变动额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综上,公司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各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变动情况相匹配。
(2)请结合下游行业变动和竞争变化情况,相关产品价格变动情况,报告期末各存货类别、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及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补充说明各存货类别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
请会计师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存货真实性和减值测试充分性履行的审计程序,相关审计程序的覆盖比例等。
回复:(一)2021年和2020年存货金额及减值情况对比如下
2021年末主要公司存货原值及存货减值准备余额表: 单位:元
2021年计提存货减值 深圳珈伟 中山品上 欧洲珈伟 江苏华源 如皋 其他公司 合计
2021年主要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明细: 单位:元
2021年计提存货减值 深圳珈伟 中山品上 如皋 江苏华源 合计
2020年末主要子公司存货原值及存货减值准备余额表: 单位:元
2020年计提存货减值 深圳珈伟 中山品上 美国珈伟 欧洲珈伟 江苏华源 如皋 其他公司 合计
2020年主要子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明细: 单位:元
2020年计提存货减值 深圳珈伟 中山品上 如皋 其余子公司 合计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及测试过程
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蕞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0年公司光伏照明市场需求较为旺盛,整体销量同比增长较多。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在国内原材料持续上涨的形势下,在2020年下半年提前为年底及2021年上半年采购部分原材料进行备货,但报告期二季度由于北美等海外市场需求下滑,客户订单减少,造成部分原材料及半成品产生积压。公司在年终盘点存货,并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减值测试,部分原材料减值迹象明显,公司拟对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2)光伏照明业务因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以前长期合作的客户中止合作,导致前期部分备用的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形成呆滞。公司对该部分呆滞物料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因海外客户对产品更新升级,报告期客户停止了对公司部分传统产品的采购,导致该部分库存商品形成呆滞。公司对上述库存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江苏华源的存货主要为跟踪支架及组件等光伏电站 EPC施工材料,随着材料技术更新迭代,以及电站建设方案优化,部分原计划用于光伏电站建设施工的材料不再适用。这部分库存经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这部分存货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100万元。
2)如皋隆能因暂停生产业务,部分原材料无法继续使用,市场价值较低,库存减值迹象明显,公司对这部分存货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200万元。
(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及测试过程:
深圳珈伟存货主要有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三大类
1)2019-2021年度原材料减值测试表: 单位:元
判断是否发生减值的依据:根据目前客户销售订单情况和加工工艺,进而可以判断用于加工生产商品的原材料发生减值迹象。
2)2019-2021半成品减值测试表: 单位:元
判断是否发生减值的依据:根据目前客户销售订单情况和加工工艺,进而可以判断用于加工生产商品的半成品发生减值迹象。
3)2019-2021库存商品减值测试表:
2021年存货库存商品减值测试表 单位:元
分 类 计算 库存数量 库存价值 可变现净值 计提减值金额
判断是否发生减值的依据:根据期末公司客户订单的实际情况,判断库存商品是否计提减值;在手销售订单,按销售订单价格计算可变现净值,没有销售订单可变现净值为零。
2020年存货库存商品减值测试表 单位:元
分 类 计算 库存数量 库存价值 可变现净值 计提减值金额
2019年存货库存商品减值测试表 单位:元
分 类 计算 库存数量 库存价值 可变现净值 计提减值金额
经核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准确。
会计师回复详见《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8.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白旗”)、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源”)、珈伟隆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能固态”)均大幅亏损,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其中隆能固态期末净资产为-1.6亿元,已于2022年2月停产,暂时闲置的房屋建筑及机器设备账面原值9,575.92万元,分别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1,948.24万元、4,585.39万元,同时因4.4亿安时锂电池电芯及PACK生产线项目尚欠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2.51亿元;正镶白旗期末净资产为-7,502.01万元,因其未成功申报收可再生能源国补资金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22亿元,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49.56万元;江苏华源报告期内亏损4,062.31万元,商誉期末余额为11.55亿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1)请逐一说明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应收款项余额和提供担保余额;请结合相关应收款项发生时间和相关子公司经营状况,说明相关应收款项发生原因及合理性;请结合相关子公司经营和现金流状况、债务违约状况和风险分析说明相应担保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对上述子公司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应收款项余额和提供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公司 对子公司的应收账款 对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担保余额 2021年营业收入 2021年净利润 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上海珈伟:上海珈伟借支款项主要用于下属子公司电站的建设及运营。后期通过电站经营取得电费收入回款,逐步偿还给珈伟新能母公司。珈伟新能母公司未对上海珈伟提供担保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2)正镶白旗:正镶白旗公司至今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名录。在申报国补名录过程中,因主体变更文件不合规被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退回,国补资金名录申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应收账款回收存在较大风险,2021年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2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50万元,导致2021年度亏损1.66亿元。正镶白旗无应付珈伟新能母公司款项,且未对正镶白旗提供担保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3)江苏华源:2021年8月江苏华源出售了金昌西坡90%股权,陆续收回股转款及金昌西坡往来款后还给珈伟新能母公司,截止本回函日江苏华源已还清全部借款。上市公司未对江苏华源提供担保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4)隆能固态:隆能固态主要生产锂电池产品,过去几年因公司资金紧张,导致公司经营未达到预定目标,持续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内部拆借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2017年公司为其向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申请土地建设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1,003万元。根据2022年2月18日公司公告显示,隆能固态的二期厂房以20,780.9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如皋政府城北办事处。此次出售后,担保金额也随之减少。后续隆能固态会将一期厂房继续出售给如皋政府用于抵消债务,预计不会产生预计负债。
(2)请你公司说明隆能固态停产及资产处置蕞新进展及后续安排,目前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相关闲置固定资产的具体明细、后续处置计划,对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欠款及利息的后续解决方案,并结合相关情况说明隆能固态相关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1)根据公司规划,未来储能业务重点为锂电池 OEM 生产和下游储能电站业务的系统集成,不再将锂电池生产作为未来发展方向。因此实施停产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进一步深耕光伏行业及相关产业。截止2021年12月31日,隆能固态公司总资产26,479.21万元,总负债42,497.30万元,其中非关联方债务主要是欠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息约2.51亿元,净资产-16,018.09万元。截止本回函日,尚欠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有限公司约4,600万元。
2)闲置固定资产的具体明细、后续处置计划及处置进展: 单位:万元
项目 截止2021年底原值 截止2021年底净值 后续处置计划及处置进展 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原因
在建工程-一期厂房 18,778.85 18,778.85 目前已签署《转让协议》,处置二期厂房共回收资金2.078亿元,可以抵消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借款本金。 未计提减值准备。详见下表说明。
固定资产-一期厂房 1,774.00 1,491.04 与二期厂房处置方法相同,预计出售给如皋当地政府,抵消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借款。
固定资产-设备产线 在搜寻厂家比价,预计2022年处理完毕。 计提减值准备充分。目前正在积极询价,初步报价金额大于2021年末账面净值。
3)对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欠款及利息的后续解决方案:
隆能固态二期厂房销售后,对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剩余应付款项约4,600万元,后续一期厂房也计划出售给如皋政府平台。目前二期厂房已出售并可以抵消部分债务,一期厂房将委托中介机构重新评估作价,确定价格后再与如皋政府协商交易事项,预计可以清偿对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的剩余债务。
经核查,隆能固态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准确。
(3)请补充说明正镶白旗应收1.22亿元可再生能源国补资金的应收账款形成原因,并结合补贴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审批流程、同类其他公司申请情况等,补充说明正镶白旗未能按期申请国家补贴以及预计无法申请具体原因,相关减值测算的过程和依据,减值计提结果是否充分、合理性。
回复:(一)2015年6月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购买正镶白旗80%股权时,公司已取得《正镶白旗 20MWp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3】847号)、《关于同意国电电力正镶白旗20MW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变更投资主体的通知》(锡发改能源字【2014】17号)、《送出线路核准的批复》(白发改字【2014】191号)、《上网电价批复》(锡发改价字【2015】17号)、《购售电合同》、《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等协议文件。光伏发电补贴款与电站发电量挂钩,同时上网电价批复中明确了标杆电价与补贴电价,根据发电许可证显示的发电期限可持续补贴20年。因此正镶白旗公司从并网发电之日起开始确认发电收入。截止2021年底,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约1.22亿元,基本为可再生能源国补资金。
(二)公司同类型子公司均为在并网发电,且取得发改委和物价部门批复后确认补贴电费营业收入,并计入应收账款。待进入国家补贴名录后,且陆续收到财政部支付的以前年度补贴电费收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于电力供应至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时以上网电价确认电费收入,即同时确认标准电费收入与补贴电费收入。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具有一致性,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上海珈伟收购正镶白旗时因消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验收等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当时无法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电子目录。公司于2016年起逐步完善各种欠缺手续,并于2020年4月完成所有手续。2020年4月10日开始走补贴名录申报流程,经旗、盟两级发改委初审通过后提交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审核。2020年4月15日自治区能源局在审核后以投资主体变更手续事前未经自治区批准为由退回我司申请。公司与三级政府持续沟通,旗发改委同意我司补充材料,再往上逐级申报。2020年4月18日公司再次向正镶白旗发改委提交书面申请,正镶白旗发改委于2020年5月11日向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提交《关于正镶白旗20MWP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变更确认的请示》(白发改字(2020)176号),但锡盟能源局一直未审批。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再次向正镶白旗发改委提交申请,并提供了补充材料来论证申请的合法性。2021年8月9日正镶白旗发改委再次向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提交《关于正镶白旗20MWP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变更确认的请示》(白发改字(2021)170号),直到报告期末锡林郭勒盟能源局一直未审批且未上报。公司预计该电站国补资金名录申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应收账款回收存在较大风险。
(四)正镶白旗的发电收入中,补贴电价收入占总收入的三分之二,由于公司国补资金名录申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未来预计现金流入将大幅下降。因此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正镶白旗的相关固定资产、商誉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发现相关固定资产及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金额,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和商誉均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①正镶白旗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
2021年末正镶白旗应收账款余额约1.22亿元,主要为可再生能源国补资金。在申报补贴名录过程中,未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获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应收账款回收存在较大风险,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公司对正镶白旗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1.22亿元。
②正镶白旗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报告期末财务报表和目前的经营情况进行测算,按照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方法评估公允价值会明显高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成本法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算,扣除处置费用后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正镶白旗电站固定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的评估公允价值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预估公允价值(万元) 增减值(万元) 增值率%
资产交易的处置费用大致包括交易所挂牌的手续费、交易环节的税金及附加、印花税等,本次考虑到金额较小,未具体考虑处置费用的影响。
固定资产减值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6,211.57万元
减值的原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可回收价值为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者。由于近几年光伏组件及光伏设备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从而导致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根据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商誉减值金额。
资产组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资产组
账面价值 ①资产负债表日不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经审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后) 6,263.40
③资产负债表日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①+② 6,965.73
可收回金额 ④管理层预测的资产负债表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3,846.31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③-④ 3,119.43
本期商誉减值金额=⑤-⑥ 702.34
本期商誉减值金额(扣除归属于少数股东部分) 561.87
鉴于前述原因,公司预计正镶白旗无法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补贴名录,判断出现明显商誉减值迹象。报告期末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正镶白旗报告期末财务报表和目前的经营情况测算,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商誉是不可辨认的资产,通过未来经营现金的流入来体现商誉的价值。结合可收回金额的计算结果,可收回金额远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本次对前期收购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资产组形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
综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时充分合理。
(4)请你公司结合江苏华源所处行业环境、业务开展情况、经营业绩和盈利预测等,说明就江苏华源商誉减值评估的具体参数预测、评估结果是否审慎、合理,并充分提示商誉减值风险。
回复:江苏华源的商誉原值金额为115,494.97万元,2018年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115,494.97万元。截止2021年底,华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0。
会计师回复详见《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9.年报显示,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初账面价值为2.81亿元,报告期内确认权益法下的投资损益3,838.96万元,占2021年净利润的118.3%,请补充说明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时间、持股比例以及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等,报告期内相关投资损益确认依据及计算过程。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投资时间 持股比例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确认权益法下的投资损益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上述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均按权益法核算。
1)金湖振合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19年5月17日出售80%股权后,剩余20%股权按权益法计算投资收益。2021年金昌振合营业收入1.47亿元,净利润3,970万元,按20%的持股比例计算投资收益金额为794万元。
2)宁夏庆阳为我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以7,000万元投资获得其20%股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2021年宁夏庆阳营业收入1.14亿元,净利润4,532万元,按20%的持股比例计算投资收益金额为906万元。
3)古浪振业为我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以2,805万元投资获得其20%股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2021年古浪振业营业收入5,756万元,净利润1,571万元,按20%的持股比例计算投资收益金额为314万元。
4)古浪绿洲为我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年以8,020万元投资获得其20%股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2021年古浪绿洲营业收入1.05亿元,净利润4,222万元,按20%的持股比例计算2021年7-12月投资收益金额为336万元。
5)金昌国源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20年8月4日出售70%股权后,剩余30%股权按权益法计算投资收益,2021年金昌国源营业收入1.14亿元,净利润5,130万元,按30%的持股比例计算投资收益金额为1,539万元。
6)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11月24日出售29%股权后,剩余11%股权按权益法计算投资收益,2021年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5,473万元,净利润-774万元, 11%的持股比例计算投资收益金额为-85万元。
7)金昌西坡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21年8月26日出售90%股权后,剩余10%股权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计算投资收益,2021年度金昌振新西坡营业收入1.14亿元,净利润681万元,其中2021年9-12月营业收入3,432万,净利润339万,按10%的持股比例计算出售后2021年9-12月投资收益金额为34万元。
以上,报告期内确认权益法下的投资损益合计金额为3,838.96万元。
会计师回复详见《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10.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4.99亿元,账龄超过1年的金额为3.34亿元;应付款中包含押金及保证金、往来款6,134.54万元,借款及利息2.96亿元,滞纳金1.29亿元。请补充列示上述各项应付款项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应付金额、交易对象、付款约定及所涉纠纷(如有),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逾期情况,如是请说明具体原因。
回复: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具体内容及形成原因 是否涉及纠纷 是否存在逾期
预提维修基金 6,878,494.88 对处于质保期内的EPC工程,计提工程维修基金 否 否
预收股权转让、减资款 5,000,000.00 虞城华源的股转款未办理工商变更 否 否
押金及保证金、往来款 61,345,362.33 详见下述说明 否 否
1)预提维修基金:江苏华源对尚处于质保期的EPC合同,按比例计提维修基金。
2)预收股权转让、减资款:江苏华源持有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75%的股权500万元,已于2018年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已到股权转让款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2018年该公司被上海金融法院股权冻结,故在持有待售核算。2022年1月已完成工商变更,账务已处理。
3)押金及保证金、往来款:此部分主要为主营业务产生的往来欠款、预提费用、保证金等。后续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及业务进展分批偿还。
4)借款及利息2.96亿元包括以下明细:
①2018年7月31日,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与程世昌签订借款合同,程世昌向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2018年7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8月31日,根据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该债务由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转至珈伟新能源有限公司,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借款本息2200万元未偿还。2022年2月已全部偿还。
②子公司江苏华源于2018年6月29日与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人民政府签订《借款合同》,借款2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9月29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借款及利息合计23,052,068.51元未偿还,双方正在积极协商处理,拟于2022年处理完毕。
③公司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公司在产业园区投资年产4.4亿安时锂电池电芯及PACK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6.6亿。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根据土地出让金付款、厂房建设进度和厂房建设工程款实际付款进度借款给隆能固态,用于该项目建设,借款期限4年。同时,子公司隆能固态与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代建方)(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南通市戴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戴庄建筑)签订的《珈伟龙能高端锂离子二次电池及电芯项目三方合作建设合同》,隆能固态将该项目委托开发总公司进行全过程代建,由开发总公司发包给戴庄建筑进行项目承建施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因该项目对开发总公司产生借款本金及利息250,966,262.17元。
5)滞纳金1.29亿元主要为江苏华源的税款滞纳金,预计2022年偿还该部分滞纳金。
11.2018年8月31日,公司完成对金昌西坡的收购,根据2018年金昌西坡实际装机容量评估确定的金昌西坡100%股权作价为22,026.71万元;2021年8月1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出售金昌西坡90%股权并豁免其业绩承诺,交易双方在依据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协商确定金昌西坡90%股权转让价款为18,310.47万元;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因出售金昌西坡90%股权获得1.23亿元投资收益,同时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多个报表科目产生明显影响。请你公司结合股权出售交易前金昌西坡业务开展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业绩承诺完成及补偿情况、商誉账面价值及减值计提情况、资金往来及内部交易情况等,补充说明出售金昌西坡股权对公司2021年度各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金额及核算过程,并结合前述数据说明出售相关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股权定价是否公允。
回复:11.1金昌西坡股权出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及业绩承诺完成及补偿情况:
(1)江苏华源于2018年度收购金昌西坡光伏电站,金昌西坡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西坡光伏产业园,此次交易前已经完成并网的电站项目包括甘肃金昌西坡125MW光伏发电项目(其中一期100MW、二期25M)。金昌西坡电站各年发电量及电费收入为:2019年发电量9,660万度,电费收入6,844万元;2020年发电量12,245万度,电费收入7,804万元;2021年1-8月发电量12,677万度;电费收入7,963万元。
(2)江苏华源于 2018年收购金昌西坡,2019年度业绩补偿已经全部收到,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4,914.03万元。截止回函日,已经收到2,914.03万元,剩余2,000万元尚未收到。
11.2出售金昌西坡股权对公司2021年度各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金额及核算过程
11.2.1股权出售交易前金昌西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1.2.2金昌西坡股权出售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对金昌西坡合并形成的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元
11.2.3金昌西坡股权出售前,与上市公司关联往来如下: 单位:元
11.2.4出售金昌西坡股权对公司2021年度各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金额及核算过程:(1)货币资金:出售金昌西坡后,公司2021年共收到股转款1.65亿元,往来款4亿元,是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金昌西坡出售前欠上市公司其他应付款6.93亿元,出售后共偿还4亿元,截止2021年底,金昌西坡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93亿元。
(2)应收账款;金昌西坡出售前与母公司江苏华源形成经营性往来2.35亿元,金昌西坡股权出售后,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导致合并报表的应收账款增加 2.35亿元;金昌西坡出售前应收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3.05亿元,金昌西坡股权出售后,导致合并报表的应收账款减少3.05亿元。以上合计导致合并报表的应收账款减少 7,000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子公司金昌西坡90%股权后,剩余10%股权公允价值为2,034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2021年按10%的持股比例计算出售后的投资收益金额为34万元,导致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增加2,068万元。
(4)固定资产:金昌西坡出售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71亿元,金昌西坡股权出售后,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导致合并报表的固定资产减少7.71亿元;
(5)其他应收款:金昌西坡出售前母公司江苏华源、珈伟新能对金昌西坡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5.77亿元和1.16亿元,金昌西坡股权出售后,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江苏华源仍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导致合并报表的其他应收款增加6.93亿元。
(6)商誉:金昌西坡出售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对金昌西坡合并形成的商誉原值为1.14亿元,计提商誉减值金额为9,807万元,商誉净值为1,622万元。金昌西坡股权出售后,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导致合并报表商誉净值减少1,622万元。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1年初金昌西坡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融资租赁应付款6,796万元,截止金昌西坡股权出售前已偿还。
(8)投资收益:合并报表2021的投资收益为1.23亿元,其中确认权益法下的投资损益3,838.96万元,出售金昌西坡90%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8,190.97万元,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为352.66万元。具体核算过程如下:
处置日,华源对金昌振新西坡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元
西坡购买日至处置日实现的净利润 金额(元)
c 原持股比例100%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的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102,463,627.91
以前年度未实现内部交易形成投资收益 674,822.48
其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81,909,747.37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3,526,594.16
11.3出售相关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股权定价公允性: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90%股权暨豁免业绩承诺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将持有的金昌西坡 90%的股权出售给陕西新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310.47万元。2021年8月26日,金昌西坡已完成工商变更。
收购方陕西新华主要从事各种电力项目的投资、生产及开发,蕞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此次交易定价,系依据陕西新华水利聘请的第三方尽调机构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亚太审字2021第03110646 号审计报告,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出售金昌西坡90%股权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把握“十四五”期间新能源业务发展的巨大机会,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因此本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出售相关金昌西坡股权的原因是充分及合理性的,股权定价是公允的。
会计师回复详见《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12.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诉方的案件共计9件,涉及诉讼金额共计2.07亿元,均未计提预计负债。请结合各项诉讼目前进展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合理性。
序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执行情况 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合理性
1 美国人SIMON NICHOLAS RICHMOND 状告包括公司在内的经销商和供货商涉嫌专利侵权的案件 (13-cv-01952-MLC-DEA号及13-cv-01953-MLC-DEA号案件、5:16-cv-03886-BLF号案件) 0 否 一、Richmond案(13-cv-01952;13-cv-01953)公司与其他申请人一道对涉案的专利提出专利复审,案件目前暂缓审理。现在案件正在等待原告是否上诉阶段。Lighting Science Group 案(LSGC)(5:16-cv-03886) 二、由于其他被告针对案件诉讼请求提起了专利复审,因此地方法院在等待这些知识产权审查的结果。 三、LSGC案中在等待对各项专利请求的认定。 案件暂缓审理,未出结果。 根据律师的判断,公司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同时考虑到诉讼时间已经非常长,一直没有定论,对方也未提出新的证据,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2 江苏华源因借贷纠纷起诉江苏昇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昇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637 否 已调解 2021年7月因恢复执行期满法院未执行到财产而裁定终结,后续若法院或华源发现昇和有财产可执行,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华源作为原告方,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对于相应的应收款项已经计提了坏账准备。
3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0,061.9 否 已调解 正在协商履行中 本息已支付完,后续事项待双方协商。
4 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起诉公司 917.4 否 2021年5月31日已判决。 无需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判决结果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5 深圳中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提起民商事仲裁 2,583.59 否 已裁决完毕 2021年2月仲裁委进行了案件撤销。 仲裁委进行了案件撤销,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6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安徽亚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786.24 否 发回重审,二审中 截止回函日,已下发法院判决书。 江苏华源作为原告方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对于相应的应收款项已经计提了坏账准备。
7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珈伟隆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996.03 否 已调解 隆能足额支付完毕 已按调解书足额支付完毕,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8 深圳中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721.94 否 审理中 尚在审理中,无结果。 尚在审理中,公司实际已完成支付义务,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9 报告期内,除上述外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 995.19 否 部分案件已判决或已调解正在执行或履行中或履行完毕,部分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无重大影响 已审理完毕的案件都履行完毕,尚在审理中的案件暂不计提预计负债。
会计师回复详见《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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