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应率达9338%广东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为何能全国领先?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2020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通报。据通报,2020年度广东省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整体较高,优势突出,全国排名居前。
在全国参评的430个工业主导型国家级开发区中,排名前30的开发区广东有8个,全省参评的国家级开发区土地供应率比全国开发区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工业用地率比全国开发区平均水平高约12个百分点。
在全国参评的430个工业主导型国家级开发区中,排名前30的开发区广东省有8个,占全省参评开发区的26.67%。这8个开发区分别为广东福田保税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物流园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广州保税区。其中,广东福田保税区位列参评第1名。
在土地供应水平上,全省参评的国家级开发区共有可开发建设土地3.26万公顷,土地供应率达93.38%,比全国开发区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从区域看,珠三角、粤东、粤西片的土地供应率分别高出国家平均水平1.86、2.17、2.88个百分点。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土地供应率是指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与已开发土地面积之比,反映了开发区已达到供地条件土地的供应情况,可以用来表示开发区土地的利用程度和供应效率。
在土地利用强度上,全省参评的国家级开发区土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分别为1和1.09,比全国开发区平均水平分别高出0.02和0.16,其中粤东地区的国家级开发区土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分别达到1.53和1.81,远超出国家开发区平均水平。
记者了解到,工业产业不同于住宅用地,生产工艺、安全、消防等均对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等建设强度指标有一定影响,因此不同园区、不同行业容积率等建设强度指标要求并不一样。
一般来说,在规划控制的上限范围内,在符合生产工艺、安全、消防等的前提下,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指标越高,则提供的生产空间越多,土地利用水平越集约。
经统计计算,全省参评的国家级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分别为11568万元/公顷、1588万元/公顷、1106万元/公顷,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29倍、2.34倍和2.05倍。其中,珠三角地区的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益省内蕞高,其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1.48倍、3.02倍和2.5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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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全省参评的31个国家级开发区中,有30个为工业主导型、1个为产城融合型。据统计,全省参评的国家级开发区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33万公顷,其中工业用地率达到60.5%,比全国开发区平均水平高约12个百分点。从区域看,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的工业用地率比全国开发区平均水平分别高出8.84、17.14、25.31和22.57个百分点,工业主导特征突出。
工业用地率则是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园区产业用地保障是否充分、园区性质是否名副其实。
目前,广东省形成了多类型、多功能的综合性开发区构建体系,实现了从单一功能向综合功能,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到高新尖技术产业为主导,从低层次零散型到高层次集约型的转变。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促进开发区土地利用上,广东将大力支持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以产业链为纽带,集中布局相关产业生产、研发、供应、上下游产品服务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开发区扩区发展,引导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加强用地供后监管,探索实行产业用地“带项目”“带方案”“标准地”供应。同时,积极探索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情况与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安排、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工作相衔接,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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