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不足制约转型 深圳将建20个特色工业园区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杨磊 马芳 实习生/赫文靖)“深圳转型升级成果突出,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昨日举行的转型升级大会上,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主任郭立民透露,通过转型升级,仅在宝安、龙岗两区,就累计淘汰低端企业8305家。同时,深圳产业转型升级还面临着高端产业土地空间不足等因素制约,一些重大项目难以及时落地。
据郭立民介绍,今年,深圳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基地的作用,让传统产业重新焕发了活力。其中,22家知名品牌企业入驻了服装产业集聚基地。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占据全国珠宝首饰行业的龙头地位。
为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今年前8个月,深圳累计拨付企业技术中心、品牌培育等资助资金9500万元,共争取到中央重点产业更新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6600万元,同时减免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税3259万美元,全市累计完成更新改造投资102亿元。
加工贸易同样是深圳的传统产业,今年,市经贸和各区、行业协会,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辅导,加快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1到8月份,全市加工贸易企业,以委托设计和自主品牌混合方式的出口比重,达到了56%。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新增的内设研发机构15家,已经完成了不停产转型升级的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占全部来料加工企业的61%。
土地作为转型升级的载体,一直是深圳的稀缺资源,今年,深圳出台《关于将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达到了58个,用地总面积4平方公里,市经贸信息委按照“一街道、一特色”的要求,全面推动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累计认定特色工业园区20个。
转型升级以来,深圳一直在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值的低端企业。今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对2011年排查的828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环保信用的评定,收到黄牌和红牌的企业228家和50家,各区、各部门已对其采取了限制和淘汰措施。今年1到8月:宝安区淘汰低端企业745家,累计淘汰3924家;龙岗区淘汰低端企业995家,累计淘汰4381家。
为扩大产业辐射,深圳已与汕尾、潮州、湛江、河源四个城市分别建立了七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园区累计引进项目260个,投资额920亿。深汕合作区管委会,与深圳各区、各部门积极开展产业转移的对接活动。目前,深圳企业的转型项目已占落户合作区总量的60%。
“当前,深圳一些领导干部,对转型升级的紧迫感还不强”,郭立民指出,深圳推进转型升级面临的头部个挑战,来自于部分领导干部对转型升级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一定转”的决心不够强,“主动转”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存在“被动转”的消极态度。
“转型升级的方向还存在偏差,有些人看低制造业,甚至存在放弃传统产业的倾向”,郭立民称,还有领导干部,把握不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存在完全政府主导和单纯市场行为的绝对论,没有形成转型升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共识。
尽管深圳各区以建立集聚化的工业园区,但布局不合理、同质化现象严重、生活配套服务相对滞后,仍难以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郭立民指出,产业用地资源不足,一直是制约深圳发展的难题,转型升级过程中,土地供需矛盾突出,部分优质高端的重大项目难以落地,而大量的违章违法的建筑,却容纳了低端落后的企业,存在该留没留,该转没转的现象。另外,在原关外地区,基础市政设施历史欠账多,也影响了转型升级的进程。
据郭立民介绍,作为释放发展空间的旧工业园区改造,由于老工业区普遍存在产权分散的问题, 改造升级谈判和实施推进的难度较大。“工改工的动力不足,工改商还存在业主利益协调和土地用途调整这些方面的难度”,郭立民说,这些因素都减缓了旧工业区改造的进程。
社区集体经济转型是深圳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社区集体经济对长期的粗放式的租金管理模式形成了依赖,阻碍了其厂房的转型升级,由于转型方向和路径尚不够清晰,使社区集体经济转型的步伐还比较慢。
据悉,为破解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挑战,深圳将进一步发挥市级财政资金的杠杆和激励作用。集中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到事关未来发展后劲的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当中。同时,深圳将扶持一批优质和高成长的企业做大做强,尤其针对企业用地、用房、用人等方面的瓶颈问题,拿出更多硬措施。
未来一段时期,深圳将进一步调动各区转型升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源向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推进增强企业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创新工作模式,探索行之有效的转型升级模式,特别是社区集体经济的转型升级模式。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优化行政手续流程,加强部门协调和市区联动,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创新载体建设、争取在产业用地、旧工业区改造等方面,尽快实现重大突破。
据悉,在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十项重点工作中,明确了今年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深圳市政府督查室,将按照既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区、各部门的推动情况进行检查。对考察优秀的单位,按政策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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