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大亚湾核电基地G16401-0034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内容公示的通告
建设规模:工业及工业配套建筑145879.76平方米(本次新增3017.5平方米)。
本《通告》公示期10天(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B13栋),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址和实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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