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标准厂房租金优惠办法(2021)
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已建成即将招租,标准厂房二期项目正在计划建设,为吸引更多优质产业项目转移到园区发展,特制定本优惠办法。
第一级:对租赁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厂房,生产经营12个月内累计缴税达3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享受竞租成交价30%的优惠政策。
第二级:对租赁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厂房,生产经营12个月内累计缴税达4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享受竞租成交价50%的优惠政策。
第三级:对租赁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厂房,生产经营12个月内累计缴税达6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享受竞租成交价70%的优惠政策。
第四级:对租赁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厂房,生产经营12个月内累计缴税达8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享受免收租金的优惠政策。
以上缴税统计日期从厂房租赁合同签订日期第4个月开始计算,未达上述租金优惠条件的企业不享受租金优惠。
三、操作方法:达到上述租金优惠条件的企业,持阳春市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向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书面申请办理租金优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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